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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转为交通肇事后……

2015年11月02日 09:25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作者:记者 张卓君 通讯员 童法

  常看香港电视剧的人一定熟悉这样的场景:经法庭传唤,办案警察出庭指证犯罪嫌疑人,并就其陈述接受法官、检察官、辩护律师质询。这一幕近日也在桐乡市人民法院的法庭里上演。

  日前,法院开庭审理一起交通肇事罪、包庇罪案件,两名交警以专门知识人员身份出庭作证。

  此事还得从去年2月13日傍晚的一场车祸说起。那天下着雪,被告人刘某在驾车回家途中因雪天路滑,车速过快,撞上了步行横穿马路的被害人韩某。刘某十分惊慌,虽然当场报了警。但想想又电话联系朋友冯某到达现场。

  刘某以没带驾驶证为由让冯某为其顶包。冯某为还刘某的人情,想着只是交通小事故,到时候赔点钱扣点分就行了,就按照刘某所说,向赶到现场的交警称是他自己开车撞人。

  谁知被害人韩某受伤后经救治无效于去年8月死亡。这下案子又被退回侦查,眼看事情越闹越大,刘某只能老老实实“招供”了整个经过。

  由于这一特殊情况,检察院一方面仔细分析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材料,一方面要求事故认定的交警出庭作证。“我们后来发现是顶包,实际驾驶员是刘某,之后对冯某的责任认定书撤销了,重新作出了责任认定书,案件故由普通的交通事故转为了交通肇事。”法庭上,出庭作证的两名交警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这条道路本身是混合道路,车辆与行人要互让,在这个事故中,行人的过错不足以减轻刘某的事故责任,故认定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他们还对一些专业术语进行了说明解释,对法官、被告人及辩护律师的发问也一一予以答复。

  交警出庭作证并接受质证有利于消除被告人、辩护人内心的疑惑,取得良好的内心效果。此举也有利于法官充分了解案件事实真相,从而准确适用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提升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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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新闻标签:出庭作证 案件 法官 责任 交通肇事 编辑:匡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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