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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又加码

2015年10月13日 08:12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记者 张芬娟 通讯员 黄 健

  为了进一步让小微企业更快更好地发展,经国务院第102次常务会议决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之间的小微企业,其所得税减按10%计征企业所得税,这是国家继对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从2015年1月1日起享受减按10%计征企业所得税后又一重大利好。连续两个扶持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我市小微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丰厚的大礼,这意味着我市所有小微企业都纳入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范围内,从此符合小微资格的企业将不再有享受不同税收优惠的差异。

  据初步测算,桐乡市有3500户小微企业将从这些优惠政策中直接获利,其中受益最大的无疑是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到20万元的近750户小微企业,以及20万元以上的近400户小型微利企业,他们将分别分享近2000万元的税收优惠红利。

  据悉,为了确保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到位,市国税局将广泛利用办税服务厅和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种新闻媒介,宣传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调整背景意义、政策内容、操作要点,特别是对符合纳税人宣传解释小微企业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间应纳税所得的计算问题,让广大纳税人知晓政策,熟悉流程,及时通过申报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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