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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桐乡市委关于深化抓镇促村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

2015年09月10日 09:00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和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的决定》(浙委发〔2015〕1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要求,继承和弘扬“红船精神”,深入实施党建高地行动计划,以“抓镇促村、固本强基”为重点,着力强化党的政治引领、思想引领、制度引领和作风引领,扎实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确保我市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走在前列。

  二、强化基层党组织在基层的领导核心作用

  1.加强党组织对各类基层组织的领导。按照党章要求,突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责任、政治属性、政治引领功能,加强对基层各类组织的统一领导和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加强村党组织对村级组织机构和村级事务的领导,支持和保证村级其他组织机构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明确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严格资格审查,从源头上把好村干部的素质关。对规模较小,村委会主任无合适人选,村党组织书记综合素质好、驾驭全局能力较强的村,可通过法定程序把村党组织书记选为村委会主任。提倡按照法定程序将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长(董事长)。坚持和完善村党组织书记主持村务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社区“两委”议事协调机制,加强社区党组织对居委会的领导。加强基层党组织对群团组织的统一领导,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群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2.推动中心工作在基层不折不扣落实。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动员党员干部群众投身经济发展、“五水共治”、“五气共治”、“三改一拆”和美丽乡村建设等。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要作用,尊重基层首创,保护创新积极性,推动重点改革任务取得新突破。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深化法治桐乡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基层工作依法开展、基层事务依法办理、基层问题依法解决。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作用,认真落实“三严三实”要求,推动基层党员干部转变作风,促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基层落实。

  3.巩固基层思想文化阵地。加强和改进面向基层的宣传教育工作,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立家训、树家风”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基层科普宣传,反对封建迷信,推进移风易俗。完善道德模范、“最美人物”选树宣传机制,通过事迹报告会、道德讲堂、文艺创作、公益广告等方式,宣传模范典型的感人事迹和崇高品质。加强镇(街道)文化中心、农村文化礼堂等基层文化活动阵地建设,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文化管理体制,促进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优化社会文化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切实满足基层文化服务需求。开展互联网知识普及行动,引导全体市民懂网用网,积极参与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传播正能量,构筑清朗网络空间。

  4.发展壮大最广泛爱国统一战线。加强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将统战工作纳入镇(街道)党委重要议事日程。重视对党外干部的发现、培养和使用,支持镇(街道)知联分会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党外知识分子积极作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正言正行,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决防止利用宗教势力干扰基层事务、影响基层稳定。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爱国、敬业、创新、守法、诚信、贡献,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加强与港澳台侨各界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的联系,做好服务工作。

  三、加强镇(街道)政权建设

  5.加强镇(街道)党委建设。加强镇(街道)党委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镇(街道)党委抓党建、保稳定、谋发展、惠民生的能力。选拔“狮子型”、“担当型”干部担任镇(街道)党委书记,优先推荐优秀镇(街道)党委书记进入市级领导班子和担任市委委员。完善镇(街道)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对重大问题决策实行票决制。深化市党代会年会制和镇(街道)党代会常任制。深入开展推动发展好、服务群众好、社会治理好、工作效能好、自身建设好“五好”镇(街道)建设。

  6.加强和改进镇(街道)人大工作。把镇(街道)人大工作纳入党委总体布局,充分发挥人大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中的作用。合理安排镇人代会会期,改进审议和表决方式,保障代表真实意愿表达。深化镇人代会预算审查监督,探索开展参与式预算、政府实事工程代表票决制等做法。做好镇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完善代表候选人提名和审查机制,严肃查处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加强和改进镇(街道)人大代表工作,健全代表向选民述职、联系群众制度,推进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和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设。完善镇政府负责人领办同级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制度。加强镇(街道)人大组织建设,配好配强镇(街道)人大干部及工作人员,落实镇(街道)人大干部享受党政同级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推进镇(街道)人大工作规范化。

  7.加强服务型镇(街道)建设。科学界定镇(街道)职能,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强化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职能。加快推进镇(街道)法治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快城乡基层社会事业发展,重点加强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化教育、法律服务和档案管理等基本公共服务,探索编制镇(街道)公共服务目录。改进镇(街道)绩效管理和考核,归并精简考核项目,按镇(街道)不同功能建立差别化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将“一票否决”事项严格限制在廉政建设、计划生育、平安建设、环境保护、耕地保护等五项。加强镇(街道)服务力量,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合理设置公益岗位,促进服务内容向镇(街道)延伸、人员编制向镇(街道)倾斜。

  8.深化镇(街道)体制机制改革。按照责权利统一和合法、便民的原则,进一步理顺镇(街道)与市级部门关系,优化配置行政管理资源,依法赋予镇(街道)履行职责必要的事权,实现镇(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覆盖。加快在省、嘉兴市级小城市试点镇开展扩权改革试点步伐,逐步赋予试点镇行使县级法定行政管理权。根据镇(街道)功能定位和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市、镇财政收入分成比例和转移支付,建立稳定增长的财政保障机制。市级部门派驻镇(街道)的工作机构,纳入镇(街道)日常管理和考核,机构负责人的任免事先需征得镇(街道)党委同意,未经同意,不得任免。提升镇(街道)统筹协调能力,加快构建镇(街道)综合治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深化“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建立特色功能区与镇(街道)“区镇合一”的开发管理体制,提升区域竞争力。建立重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的镇(街道)间共建共享机制,实现经济社会效益最大化。

  四、加强以村(社区)为重点的基层党组织建设

  9.加强村党组织建设。健全村党组织班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党内选举”制度,坚持先定事、后选人,完善落实村干部竞职承诺、创业承诺、辞职承诺等制度,提高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公信度。按照构建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新格局的要求,优化调整村党组织设置,着力加强网格党建,把党支部或党小组建进网格,依托党员中心户全面推进“党员先锋站”阵地建设。把符合条件的党支部升格为党总支或党委,积极探索建立特色党支部和党小组,增强党支部的自转功能。定期分析研判村党组织战斗力,实施星级管理,每年倒排一批软弱落后村党组织,滚动开展整顿转化。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为重点,大力推进农业产业链富民党建工作。坚持军地联动,加强民兵党组织建设。

  10.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以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统领,创建管理有序、文明和谐的新型现代化社区。全面推行社区联合党委制,吸纳共建单位和区域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进社区联合党委班子,统一调配、集约利用党建资源和公共服务资源,共同参与区域管理服务。重视城乡一体新社区党建工作,针对“一村一社区”、“多村一社区”等情况,创新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加快推动农村社区向城市社区转型。加强村改居、新建社区党建工作。

  11.加强“两新”组织党组织建设。坚持属地管理为主,加强镇(街道)党委对“两新”组织党组织的领导,推进镇(街道)“两新”工委的实体化运行。加强“两新”组织党组织对村(社区)党组织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充分发挥“两新”组织党组织在职工群众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在改革发展中的政治引领作用,引导“两新”组织履行社会责任,为巩固党的基层执政基础服务。深化青春党建、三联三会、远教入企,推进以“组织和谐、党群和谐、劳资和谐、政企和谐、区域和谐”为目标的“和合共同体”创建。探索商圈楼宇党建、电商创业党建、旅游业党建。完善小微企业党组织“防瘫预警”机制。

  五、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12.完善村(社区)依法自治。健全以村(社区)党组织为核心、村(居)民自治和村(居)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各种经济社会服务组织为补充的社区治理结构,实现党的领导和村民自治相统一,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落实村级重大事项“五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全面实施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并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和重大事项,全面实施以百姓议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民主恳谈、民主听证、民主议事活动和民情沟通日等制度,稳步推进基层协商民主。积极探索“三社”联动,推动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专业社工人才队伍为支撑的社区服务管理新机制。推进基层服务资源融合,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形成多元主体合作互补、共同治理的局面。

  13.维护基层社会安定有序。深化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德治自治建设,健全长效机制,发挥好“道德评判团、百姓参政团、百事服务团”的作用,倡导“大事一起干、好坏大家判、事事有人管”的良好社会风气。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全面落实基层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生态保护责任制。加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严密重大活动安保措施,不断提高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打造更高层次的“平安桐乡”。

  14.提升基层治理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一张网”建设,发挥网格管理员、信息员在收集社会治理信息上的作用,依托省平安建设信息系统,搭建统一的信息收集处置平台,实现一次采集、多方共享。建立市、镇(街道)、村(社区)、网格四级信息处理网上网下联动体系,“平安通”移动终端实现网格全覆盖。规范网上办事流程,及时将网格内发现的问题交办给有关部门,做到一网联动、限时办结,全面提升网上办事和服务群众的综合效能。建立完善社会治理信息化建设工作机制,落实“以奖代补”政策,提升信息收集和处置能力。

  六、打造过得硬打胜仗的基层执政骨干队伍

  15.建设敢担当善担当的镇(街道)干部队伍。优化镇(街道)干部年龄、性别、专业结构,注重补充城建规划、生态环保、农业技术、电子商务、互联网发展等急需的专业人才,注重多渠道培养和选拔本土干部,注重发挥“老乡镇”作用。健全镇(街道)干部内部交流轮岗机制。每年开展部门与镇(街道)干部双向挂职锻炼。深化年轻干部“多岗锻炼、一线实战”成长工程,积极培养选拔镇(街道)优秀年轻干部,注意选拔结构性干部进镇(街道)领导班子。严格执行镇(街道)干部任期调整、最低服务年限、工作限调等规定,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市级部门一律不准到镇(街道)借调、选调工作人员,确保镇(街道)干部队伍稳定。充实基层党建工作力量,明确镇(街道)党委专职副书记分管党建,合力抓好基层党建工作。落实镇(街道)纪委书记专职从事纪检工作的规定。镇(街道)要配好组织委员、组织干事,确保主要精力抓基层党建工作;配好宣传委员、宣传干事;配好统战委员、统战干事,统战工作任务重的镇(街道)党委应当明确专人负责统战工作;配好专武部长、专武干事。注重关心爱护镇(街道)干部,完善分层谈心谈话机制,落实镇(街道)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镇(街道)干部经济待遇一般高于市级机关同职级干部20%以上、镇(街道)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提高到20%等政策,改善镇(街道)干部工作生活环境。

  16.打造百姓喜爱的“先锋书记”队伍。按照干事创业有思路、村务管理有规矩、服务群众有感情、带领队伍有办法、廉洁公道有口碑的要求,选好、用好、管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深入开展推选宣传“百姓喜爱的好支书”活动,根据上级要求开展村(社区)“先锋书记”推选,开展优秀村书记“耕耘奖”和“金口碑奖”好干部选树。加大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选拔镇(街道)领导干部、从优秀村(社区)主职干部中定向招录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力度,镇(街道)换届时全市有1名以上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入镇(街道)领导班子,每届期不少于2名。每年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由市委主要领导带头授课。健全村党组织书记市级备案管理办法,村党组织书记岗位调整实行党员群众推荐、镇(街道)党委研究决定、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探索村党组织书记积分管理制度。加强基层后备人才队伍建设,每个村(社区)主职后备人才不少于1名。鼓励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退休或退出现职后回村(社区)任职。市委每年对基层带头人队伍进行专题研究,在村级换届前听取村书记3年履职情况汇报。

  17.建设充满生机活力的党员队伍。各级党组织要把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作为从严管理党员的根本要求,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党章专题学习活动。深入探索互联网党建,依托党建红云平台,以大党建理念集成开发云平台,升级党建移动终端,扩大党员在线参与。纵深推进“净化工程”,分类实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双先指数考评,定期开展“党性体检、民主评议”,严格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党组织与每个党员“约法三章”,即党费按时交、组织生活准时过、重大事项主动报;全体有议事和服务能力的党员做到“五个必须”,即必须向党述职、积分管理、勤学党章、亮明身份、争当志愿者。深化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确定每月首个周一为“学习日”,集中开展夜学等活动;每月最后一个周六为“服务日”,集中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探索开展“关爱日”活动。认真贯彻《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坚持保证质量、慎重发展、均衡发展,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青年工人、农民中发展党员。完善党内激励关爱机制,深化党群创业扶助工程,健全各级党员关爱专项资金。以解决最基层“神经末梢”老化问题为重点,加强村(居)民代表、村(居)民组长、党小组长、妇女组长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建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镇(街道)党委每年全员轮训村(社区)党员。

  七、提升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工作水平

  18.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坚持完善领导干部联系镇(街道)、村(社区)、困难户、重点企业、领军人才、重大项目制度。届期内镇(街道)党委书记走遍所有自然村(社区)、“党员先锋站”和困难户,走访情况列入考核内容,健全“走村不漏户、户户见干部”长效机制。深化村(社区)“一联三会”制度,按照“四必到、四必访”要求,常态化开展“联系不漏户、党群心贴心”活动。推动镇(街道)干部包村联重点网格、村(社区)干部进网格联重点户、党员和“三小组长”在网格联广大群众。健全完善民情民事收集研判、交办督办、评价反馈联动处置机制。基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把“四必到、四必访”作为防止和克服机关化和少数人活动倾向的抓手。

  19.推动各级机关重心下移服务群众。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定期下访接访等制度,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完善镇(街道)干部联系村(社区)制度,实施村党员大会和重大事项决策联系干部必到制,联系情况纳入干部考核,对失职事项实行责任追究,压实联村干部责任。全面落实党支部结对困难家庭“1+X”暖心帮扶机制。健全“干部结民亲、帮扶不漏户”长效机制,每名机关干部结对困难户不少于1户,每年上门走访不少于4次。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区和村党组织结对共建“四方红色联盟”,推动优势互补、城乡互促。完善政协委员联络制度,推动政协委员进镇村、进社区、进企业、进网格。完善12316农业综合服务信息平台,提升农业公共服务能力。

  20.深化党员志愿服务。深化党员“一员双岗”制度,推动机关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广泛开展“点亮微心愿·共筑中国梦”活动。建立健全以“热线求助常态服务、围绕中心专题服务、上门入户结对服务、上街下乡推送服务、点亮心愿个性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党员志愿服务体系,全面推行党员志愿服务项目领办制度,加快推进党员专业服务工作室、特色品牌服务队等党员志愿服务品牌建设。加强农村党员志愿服务,组建“红色代办员”队伍。注重把党员志愿服务与居家养老服务、扶贫助残救孤等民生工程结合起来,与助力“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完善党员志愿服务激励保障制度,推动形成“党内带党外、党员带群众”的良好风尚,全力打造“红色志愿之城”。

  八、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21.落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镇(街道)党委、村(社区)党组织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宣传教育、项目化管理、约谈报告、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机制,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四风”问题突出或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责任追究,加大案件通报和曝光力度。建立健全村级事务权力清单,规范基层组织权力运行。强化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对村(社区)干部实施“教育、监督、管理、选用、考核”等五项从严制度,将纪律规矩立在前、严在前。

  22.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定位,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村民委员会要自觉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加强对村务决策、村务公开、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落实、耕地保护和土地流转以及村干部廉洁履职等情况的监督。完善市、镇、村三级层层定点联系、定人指导、定责监督和定期培训等“三级四定”机制,推行联系督导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和报告评议制度,强化镇(街道)纪委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统一村监会的建设标准,打造“一镇一品”村务监督样本。坚持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年向村党组织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制度,接受村民民主评议和信任度测评。

  23.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公众参与力度,建立正风肃纪常态化机制。驰而不息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28条办法”、市委“三大纪律”、“八项要求”、“四个严禁”、“四个不准”等纪律规定的贯彻落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深入落实《农村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和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持抓早抓小,完善防控体系,强化阳光服务,在基层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九、进一步增强基层基础保障

  24.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市对镇、镇对村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与村干部的绩效报酬紧密挂钩。深入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壮大工程,创新发展模式,突出发展物业项目,鼓励抱团发展,在用地、信贷和财政转移支付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力争在2017年底全面转化年经常性收入低于100万元的行政村。加大政府向村级组织购买公益性社会服务的力度,增加村级服务性收入。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深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和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促进农村产权合理流动和资产保值增值。

  25.健全村(社区)干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健全村(社区)干部报酬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的增长机制,保障村主职干部平均报酬不低于上年度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两倍,并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全面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财政全额转移支付。逐步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平均薪酬,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上浮20%的标准予以保障。完善村(社区)干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特别优秀的村(社区)书记可享受相当于镇(街道)中层正职的平均报酬,正常退职到龄后可享受专项补贴。

  26.推进村(社区)组织活动场所功能提升。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发挥三级便民网上办事大厅和镇、村便民服务中心作用。推行联村干部到村(社区)服务中心驻点服务、村(社区)干部服务群众“综合岗”及AB岗轮值等制度,实现为民服务无休接办、全程代办、网络联办。加强村(社区)活动场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党员活动、居家养老等服务设施,提升活动场所服务功能。

  27.加强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保障。市财政落实每个村每年不少于10万元的基本运转经费,每个社区每年不少于15万元的服务群众专项经费。财政保障村、社区、“两新”组织党员每人每年不少于200元的教育经费。多渠道解决“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问题,根据有关法律和规定,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落实相关税前列支、党费拨返等制度,市财政落实每个“两新”组织党组织每年2000元的工作经费,完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党务红领资格认证制度,落实专项工作津贴。

  十、强化党委抓基层打基础责任

  28.发挥镇(街道)党委龙头作用。镇(街道)党委要坚持基层党建报表与经济报表、平安报表、世界互联网大会承办报表一起抓,切实履行抓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的政治责任。健全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党组织书记领办党建攻坚项目制度。建立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专题分析研判制度,市委召开基层党建季度分析会,市党代会年会听取市委委员抓党建述职。

  29.切实为基层减负减压。全面实行村(社区)事务准入制度,厘清村(社区)组织依法依规履行和协助党委、政府工作事项,凡未列入准入事项的,一律不得交村(社区)办理。巩固村(社区)机构牌子、考核评比、创建达标“三多”问题清理成果,规范精简村(社区)各类台账和材料报表以及创建评比项目。

  30.构建抓镇促村的目标责任管理体系。把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根据基层党建报表和各主体抓党建责任清单,建立百分制目标管理体系,加大在实绩考核、年度考核、任职考核中的权重。完善市委、市政府对抓镇促村工作的考核评价机制,镇(街道)抓村(社区)工作情况作为对镇(街道)考核的重要内容。大力褒奖、优先使用敢于担当、守土尽责的干部,严肃问责轻视懈怠、守土失责的干部,形成大抓基层的工作导向和用人导向。加大暗访督查、通报追责力度,以抓铁有痕的力度打通落实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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