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20日中午,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的处警车在处警返回途中,被一个中年男子拦了下来。“警察同志,我真是没办法了,你们可得帮帮我……”
新车爆胎导致车祸
男子姓栗,在城南辖区百乐小区经营一家电瓶车店。不待民警下车,栗老板赶紧出声求助。与栗老板在一起的,还有一个年约20出头的小伙子,正一脸怒气瞪着栗老板。这是怎么回事呢?
事情发生在半个月之前,栗老板店里卖出了一辆电瓶三轮车,原本是皆大欢喜的好事,谁知买车的夫妻俩却转眼出了车祸,双双住进了医院。小伙子金某是小舅子,受托前来索要赔偿。“这怎么能赖我头上呢?天天坐在我店里,还让不让人做生意了!”栗老板向民警诉苦。
栗老板觉得很冤枉,金某却觉得自己是理直气壮的。姐姐和姐夫是在8月1日买的车,出事那天是6日,也就是说,刚买5天的新车在行驶途中无故发生爆胎,致使车辆侧翻。驾车的姐夫被压在车下,造成小腿骨折,乘车的姐姐直接被甩飞,后经医院确诊为脑淤血。交警给出的事故认定书认为事故的发生固然存在刹车过猛的人为因素,但电瓶车的轮胎本身,确实存在质量问题。 所以,金某一方坚持要求栗老板赔偿。但是栗老板觉得:自己只是个卖车的,车子有质量问题,应该找生产厂家。
“请来”厂家共商赔偿
听完双方的叙述,民警心中便有了对策:卖出去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销售商的责任肯定是跑不了的,但是生产厂家也同样有责任……民警决定“会会”这个生产厂家。
栗老板告诉民警,自己销售的这批电动三轮车,都是锦荣车业(化名)生产的,其产地远在山东。因为地域上的距离,栗老板深觉让对方赔偿无异于天方夜谭,所以他虽然握有对方的联系方式,却宁愿被金某堵在店里半个月都没有跟对方联系。
民警当即联系了锦荣车业,对方一名王经理出面接听了民警的电话,王经理听闻这边发生的事故,很是意外,但其态度却很明确:“我们的轮胎不是自家产的,既然是轮胎有质量问题,应该让轮胎厂负责……”
销售商推给生产方,生产方推给供应商,那供应商后面呢,必定还是一家连着一家的供应商。究竟谁该为这场事故负责呢?年轻的金某很是迷茫,姐姐一家还躺在医院,难道要自己跑去山东维权么?
这时,民警安慰金某:“突然听到这样的事情,撇清责任是本能反应,明天再打也许就有转机了……”果不其然,当民警再次联系对方时,王经理的态度软化很多,还询问了金某姐姐一家的伤情以及对方的要求等。民警趁机劝道:“你们作为生产厂家,出了事故就撇清责任,说出去实在有损信誉……再说全车这么多零部件,都来自不同的供应商,难道还要消费者一一去找不成?”
这通长途电话一直打了两个多小时,王经理终于同意到桐乡来商讨赔偿事宜。 8月24日,3名相关当事人齐聚城南派出所调解室,在民警的耐心调解下,最终敲定赔付4.5万元,这笔赔偿款由栗老板和锦荣车业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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