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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反映网络有偿删帖违法行为亟需重视

2015年06月02日 15:04来源: 作者:龚驰

  有偿删帖是不法分子利用网络信息传播漏洞所实施的变相敲诈。自今年国家网信办开展专项整治以来,共查处了103家涉嫌有偿删帖的网站,网络有偿删帖对社会危害巨大,严重扰乱网络新闻工作秩序,侵犯他人财产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被归为非法经营罪。

  一是发帖删帖一手操控。在网络删帖的黑色利益链中,网络删帖人员的一种重要牟利方式是自己发布相关人员的虚假负面信息,之后联系相关人员,并告知删帖费用,通过此类的网络敲诈获利。此类被敲诈的对象多是一些公共机构、上市企业、娱乐明星,本身形象价值较大,正规途径删帖的效率低下,易造成本身形象受损,所以选择花钱消灾。在今年年初被宣判的周禄宝一案中,他曾对浙江乌镇的修真观进行网络删帖的敲诈,通过在网上发布“强迫客人烧香、收取高额烧香费”的虚假负面信息,从修真观敲诈获利6.8万元。

  二是借助合法网站外衣。网络删帖敲诈过程中,部分不法分子借助合法网站实施违法行为。借助传媒公司的名义,与大型的合法网站签订代理协议,获取某个频道内容的采编权。在真实的负面信息放上合法网站、甚至是门户网站后,联系涉事企业、人员,索要钱财即可撤下稿件。在近日被查获的陈瑞刚网络删帖敲诈案中,通过钻中国经济网、中国青年网环保频道、能源频道外包经营的空子,以新闻曝光的方式向山西、内蒙古等多家企业进行敲诈,获利数百万元。

  三是违法行为取证较难。网络有偿删帖的交易往往经过多个中介层层转手,相互之间不保留联系方式。长链条的交易行为和几乎“无痕”的交易信息,使得取证量刑都遭遇一定困难。在湖北蕲春县破获的特大有偿删帖案中,犯罪嫌疑人之一的余某删除过电脑的业务记录,使得其在侦查量刑过程中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逃避罪责。

  对此,基层建议,加大对网站的监管,减少网站内部有偿删帖的行为;加强舆论宣传,呼吁被虚假信息困扰的受害人走正当程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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