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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二手房,里面却有别人的户口

2015年08月11日 08:08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作者:记者 吴卓尔

  近日,市民王玲(化名)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她家多年前为儿子读书而买的二手学区房里,居然还有别人的户口。好不容易联系到了原户主,对方一句“不想迁”,让她彻底死了心。

  3年前,为了能让孩子在市区念小学,王玲和丈夫一商量,就在市区东兴社区买了一套二手房。之后,他们一直没有入住,直到今年3月,王玲在迁户口时,才发现这套二手房中,居然还有另外一家三口的户口。

  在询问了桐乡市审批中心公安窗口的工作人员后,王玲得知,他们一家三口的户口虽然可以迁进去,但是手续却要麻烦得多。于是她找了上一任房主,可是房主却告诉她,自己也是“二房东”,里面的户口属于第一任房主家。

  在派出所民警的帮助下,王玲终于联系到了第一任房主,可是对方说自己就是不想迁走。无奈,王玲只好向市审批中心公安窗口求助。最终在民警的劝说下,第一任房主终于表示近期会把一家三口的户口迁走。

  无独有偶,市民黄俊(化名)和妻子结婚时,通过中介买了二手房。“结果没想到,房子居然还有别人的户口,而且户主因为民间借贷跑路了。”黄俊说,尽管之后他已经将自己和妻子的户口迁了进去,而原户主成了他名下的挂靠户口,但是因为对方户口一直在,其法院传票还常常会邮寄到这里,“我现在就是觉得很糟心。”

  桐乡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孙晨告诉记者,今年以来,他们已经受理了类似事件近60起。“市民在买二手房时都不知道房子里还有户口。”孙晨说:“有户口不仅会增加办理户口迁入的手续难度,还会影响这套房子的下次交易。”

  孙晨提醒广大市民,购买二手房时,要了解清楚该房产的权属关系、户口情况,除了在合同上注明原业主户口迁出的限期外,最好将具体的违约赔偿也一并写入合同,以便保护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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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新闻标签:买了 二手房 有别 房主 口的编辑:匡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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