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王玲(化名)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她家多年前为儿子读书而买的二手学区房里,居然还有别人的户口。好不容易联系到了原户主,对方一句“不想迁”,让她彻底死了心。
3年前,为了能让孩子在市区念小学,王玲和丈夫一商量,就在市区东兴社区买了一套二手房。之后,他们一直没有入住,直到今年3月,王玲在迁户口时,才发现这套二手房中,居然还有另外一家三口的户口。
在询问了桐乡市审批中心公安窗口的工作人员后,王玲得知,他们一家三口的户口虽然可以迁进去,但是手续却要麻烦得多。于是她找了上一任房主,可是房主却告诉她,自己也是“二房东”,里面的户口属于第一任房主家。
在派出所民警的帮助下,王玲终于联系到了第一任房主,可是对方说自己就是不想迁走。无奈,王玲只好向市审批中心公安窗口求助。最终在民警的劝说下,第一任房主终于表示近期会把一家三口的户口迁走。
无独有偶,市民黄俊(化名)和妻子结婚时,通过中介买了二手房。“结果没想到,房子居然还有别人的户口,而且户主因为民间借贷跑路了。”黄俊说,尽管之后他已经将自己和妻子的户口迁了进去,而原户主成了他名下的挂靠户口,但是因为对方户口一直在,其法院传票还常常会邮寄到这里,“我现在就是觉得很糟心。”
桐乡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孙晨告诉记者,今年以来,他们已经受理了类似事件近60起。“市民在买二手房时都不知道房子里还有户口。”孙晨说:“有户口不仅会增加办理户口迁入的手续难度,还会影响这套房子的下次交易。”
孙晨提醒广大市民,购买二手房时,要了解清楚该房产的权属关系、户口情况,除了在合同上注明原业主户口迁出的限期外,最好将具体的违约赔偿也一并写入合同,以便保护自身的权益。
桐乡新闻网官方微信 |
① 本网(桐乡新闻网)稿件下“稿件来源”项标注为“桐乡新闻网”、“钱江晚报今日桐乡”、“嘉兴日报桐乡新闻”、“桐乡电台”、“桐乡电视台”的,根据协议,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稿件之网络版权均属桐乡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 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 时须注明“稿件来源:桐乡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其他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版权所有者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573-89399348 市府网:559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