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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新型社会组织的有益尝试

梧桐街道基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调研与思考

2015年08月07日 08:49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作者:姚媛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都在提倡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中国式“强政府弱社会”的治理模式正在经历变革,在政府由“全能”向“有限”的角色转型中,如何促进社会发育是一个关键问题。梧桐街道对基层社会组织的培育就是创建新型社会组织的一次尝试。在大的政策背景下,作为街道层面与社区层面都在致力于推进基层社会组织的发展,并已经取得初步成效。然而,尽管这一理念是在充分正视中国语境下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互动的基础上提出的,但是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基层社会组织的发展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需要改善之处

  一、梧桐街道基层社会组织发展现状

  2013年桐乡市委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桐乡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第二次会议精神的基础上,决定进一步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和服务中提升“三社”(社区、社工、社会组织)建设水平和专业服务能力,切实增强推进桐乡市“三社”品牌建设的内生动力。梧桐街道作为全市“三社”联动的试点街道,顺应构建和谐社区,推进社会治理新形势、新要求,积极探索和发展一批社会组织以承接街道公共服务工作。2014年7月,街道培育了全市首个镇(街道)级社会组织——桐乡市梧桐心贴心服务中心;10月,街道建立了全市首个镇(街道)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即梧桐街道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同年,杨家门、庆丰2个社区获得了全国首批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社区称号;2015年5月开展了全市首次专门面向社区与基层社会组织的公益项目创投活动。在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的道路上,梧桐街道迈出了“三社”联动的本土化步伐。

  在培育基层社会组织的过程中,梧桐街道主要采取边试点、边发展、边规范的方式,以求更好地满足社区居民多元化、个性化的社会需求。具体来说,主要做到以下几点:1.积极培育发展一批社区社会组织。按照市民政局试点先行、降低门槛、简化程序等注册要求,梧桐街道对下辖13个社区明确提出全面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的要求。2.以试点深化社会组织服务。结合自身特点,梧桐街道采取“政府资金支持、多方协同参与、专业团队管理、社会组织受益”的基本运营架构,探索一条富有梧桐特色的社会组织嵌入居家养老服务之路。3.努力培育一支专业人才队伍。在社会工作专业队伍尚未全面覆盖基层社区的前提下,街道社区干部做到努力学习,率先转型。4.与惠及民生发挥实效相结合。虽然目前街道基层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工作尚处于初级阶段,但这些社会组织在为老服务、新居民子女教育、家庭和睦等方面正在发挥积极作用。经过几年来的努力,梧桐街道基层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工作已经初显成效。然而,基层社会组织在梧桐街道呈现良好发展态势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需要改善之处,这直接关系到其今后的长远发展之计

  二、基层社会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资金来源不够宽广。社会组织要想把服务做得精细化,符合居民的实际需求,就需要足够的资金去吸引高素质专业人才,维持组织的顺利运转。目前梧桐街道绝大部分基层社会组织日常运作资金的100%都来自各级地方政府,以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为主。一旦没了政府的这部分财政资金,这些社会组织会直接濒临生存的绝境。政府资助对社会组织来说显得尤为重要,这就造成了一枝独大的局面,增强了社会组织对政府的依赖性。基层社会组织只有主动以自己的优质服务争取更多的资金数额,才能积极地拓宽更广的资金来源渠道。

  2.专业技术不够有力。调查资料显示,尽管目前梧桐街道各社区的社区干部都在努力考证,部分已经考取社工职业资格证书,但在街道已有的17家基层社会组织中,专职社工仅有1名,目前就职于梧桐心贴心服务中心。该专职社工之前是社区里的综治管理员,后经考取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被聘任于心贴心服务中心。在整个梧桐街道下辖社区内接受过社工专业高等学历教育仅为1人。专职社工与科班出身的专业性社工人才的缺失会影响基层社会组织专业化发展的程度。

  3.内部管理有待提升。社会组织自身必须拥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民主机制,才能实现其运作目标与价值。梧桐街道基层社会组织的实际工作人员通常只有两三人。通常情况下,这些工作人员由社区干部兼任较多。由于现阶段基层社会组织的发展还不成熟,它的人员配备、薪资水平也不高,所以大部分年轻人不愿来这里工作。加之,在梧桐街道老年人协会的数量较多,这就造成退休的老年人队伍和社区干部是基层社会组织的主力军。而老年人群体自身的特性,又决定他们有充足的时间但没有充沛的精力去经营和管理一个社会组织,这副担子自然就落到了社区干部的身上。但是,社区干部在日常中需要处理社区大量的条线工作,让他们分散一部分精力去从事社会组织的工作存在一定的困难。

  4.居民消费较为薄弱。社会组织作为一项新事物,它在居民心中的认识度和认可度都不高,对社区服务和社会组织服务这两种概念缺少区分。在居民心中,有一种传统的思维定势,即社区服务是免费的。如果社会组织提供一定的有偿的个性化服务,他们就不愿接受这种服务,特别是在小城市这种现象十分明显。这就导致基层社会组织的服务难以打开居民内部个性化需求的市场。仅仅靠政府买单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资金,不能够维持社会组织的发展,甚至生存。如何打开居民个性化需求的市场,是目前梧桐街道基层社会组织在发展中面临的一个难题。

  三、加快发展基层社会组织推进社区多元自治的建议

  1.正确定位自身,加大力度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基层社会组织要想实现突破和可持续发展,必须立足本社区实际情况,把居民的需求放在第一位,把服务做得更加精细化与专业化。首先需要在整个社区层面做好居民社会需求的民意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定位社区服务的人群与目标;其次,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和先进工作手段,在社会组织内部设定专职社工岗位,把对岗位人员的选拔、考核与激励都要纳入到社会组织日常的制度规范之内。

  2.面向市场运作,不过分依赖社区与基层政府。站在基层社会组织的层面,首先需要在各级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上打造品牌意识,积极争取政府的项目资金;其次,社会组织需要积极开发一些创收性项目,增加自身的收益途径。站在政府的层面,对符合条件的基层社会组织,在培育发展的初期,既要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也要给予这些组织足够的经营和运作的自主权和空间;在发展的中后期,各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应该对符合条件、服务到位的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加大资金购买的力度,同时设定一定的考核机制,对一些具有优秀服务项目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性资金,从而拓宽基层社会组织的资金渠道,调动基层工作者的积极性。

  3.加强职能转移,引导社会组织精细化服务。政府需要摆正自身位置,加强对自身独立监管角色的把握,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编制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的目录,激发基层社会管理的生机与活力,把很多本可以交付给基层社会组织的工作,让组织自己去做,引导社会组织的服务向更加精细化的程度发展。具体来说,可以先在小范围内搞一些社会组织的试点工程;引导基层社会组织进行分类化服务,满足不同人群的实际需求;针对有需求的人群提供一定的个性化服务。同时,作为一名监管者,政府可以参与起草社会组织内部的规章制度制定。

  4.提供制度支持,推进社区多元参与式自治。为了降低对组织独立性的影响,政府的作用范围需要更多地集中于制度层面,而非组织个体层面。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中明确的“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通过制定相关性支持政策,构建一个激发基层社会组织发展潜力的制度环境。比如,在培育基层社会组织的过程中,政府可以为其提供场地空间和服务的机会,以及适当的物质奖励;为去基层社会组织工作的中青年高层次技术人才提高薪酬待遇、优惠补助和在职场内的上升机会;为一些能为基层社会组织提供募捐资金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和荣誉称号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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