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唯一 新闻门户

桐检公诉科:一支年轻高效的精英团队

2015年07月30日 09:02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记者 张应隆 通讯员 童 剑

  桐乡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16名干警多为80后,平均年龄在30岁左右。然而,这支年轻的公诉团队却有着傲人的战绩。继2012年荣获“浙江省优秀公诉团队”后,2015年团队成员又勇夺“嘉兴市优秀公诉人”、“嘉兴市公诉新秀”称号。

  这个年轻而光荣的公诉团队是如何炼成的?

  “面对困难,他们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检察长何伟明说,“公诉科这些年轻的检察官们正是充分发挥了团队协作的优势,才能攻坚克难,取得不俗的成绩”。

  案多人少资源整合

  截至本月25日,今年桐乡公诉科已受理起诉案件927件1364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了近25%,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平均每位公诉检察官要同时承办十余起案件。为了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审查起诉工作,公诉部门充分挖掘各成员特长优势,建立分组办案模式,实现类案集中办理、繁简案件分流。对于轻微刑事案件启动快速办理机制,压缩办案周期;对于专业性较强的经济类案件、自侦案件等,由指定小组办理,便于全面掌握相关专业法律规定,精益求精。通过合理的团队分工,实现资源整合的最大化,达到1+1大于2的效果。

  疑难杂症团队把脉

  公诉工作专业化程度高,不仅需要掌握大量的法律、司法解释和刑事司法政策,还需要融会贯通、灵活运用。面对实践中层出不穷的新型案件和疑难法律问题,只有集团队智慧群策群力才能使案件的办理充分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三统一。去年办理的一起盗窃案件,就是团队作战的典型案例。

  2013年下半年,桐乡市濮院镇一服饰有限公司报案失窃价值30余万元的电脑横机针。警方经过前期侦查,于2013年12月31日在金华收费站将嫌疑男子王某及其妻子赖某抓获,两人对结伙盗窃事实供认不讳。警方遂以犯罪嫌疑人王某、赖某涉嫌盗窃罪移送公诉科审查起诉。

  公诉承办检察官通过阅卷和讯问嫌疑人,发现王某在2013年12月26日中午在四川老家家中被当地警方抓获并羁押在当地看守所,那他又怎么会在2013年12月31日出现在金华收费站?带着疑问承办检察官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查,最终查明:王某被羁押在四川当地看守所后,于2013年12月30日凌晨被桐乡警方带离并乘坐火车押解回桐乡。次日凌晨,王某趁民警疏忽之机,在江西鹰潭站逃脱。后王某叫了一辆黑车,并用黑车司机的电话与妻子赖某进行联系,由赖某汇给车费后,包车逃往桐乡,在桐乡高桥与赖某会合后,两人又包车逃往广东韶关,后在金华收费站被查获。

  事实查明后,接下来又面临法律适用问题。王某从火车上脱逃的行为如何评价?赖某明知丈夫王某是脱逃的嫌疑人,仍帮助逃匿,虽是“亲亲相隐”,是否应当受罚?承办检察官苦苦思索却不得要领,遂提请科室讨论。团队成员查阅相关解释规定,做好充分准备后,在案件讨论时各抒己见,最终形成一致意见:追诉王某脱逃罪、追诉赖某窝藏罪。同时又发现,盗窃赃物均由王某通过快递方式销往广东张某处,并通过银行转账进行赃款结算,涉案价值30余万,张某的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但侦查机关却并未将张某同案移送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收集相关证据后,将张某直接追加起诉。

  桐乡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可公诉机关的指控意见,以盗窃罪、脱逃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以盗窃罪、窝藏罪判处被告人赖某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岗位练兵内强素质

  “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不论是业务竞赛场还是三尺公诉席,考验的都是公诉人积累的综合能力。唯有平常勤磨砺,才能保持宝剑的锋利。公诉部门一手抓文书制作质量,提高法律文书的严谨性;一手抓出庭指控能力,提升公诉人的法庭形象和指控水平。而任何一项岗位练兵活动,与团队配合均是必不可分的。在文书方面,公诉部门采取同一办案小组互相校对、内勤专门检查等方式,从整体上提高文书质量。在出庭方面,组织公诉团队成员之间互相进行实庭观摩并在庭后进行评议,“内行看门道”,通过“互相挑刺”的方式,使出庭指控能力有较大提升。

  桐乡检察院公诉团队年轻而充满活力,严谨而不辱使命。在追求公平正义的法治大道上,步履坚定、一往无前。

  桐乡市检察院开展“凝心聚力,打造过硬团队”素质拓展训练

桐乡新闻网官方微信
桐乡新闻网官方微博
桐乡新闻网官方微信
所属专题:
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新闻标签:编辑:王志杰
相关稿件:
桐乡新闻网版权声明:

① 本网(桐乡新闻网)稿件下“稿件来源”项标注为“桐乡新闻网”、“钱江晚报今日桐乡”、“嘉兴日报桐乡新闻”、“桐乡电台”、“桐乡电视台”的,根据协议,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稿件之网络版权均属桐乡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 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 时须注明“稿件来源:桐乡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其他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版权所有者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573-89399348 市府网:559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