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桐乡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接警共32561起,同比上升了13.23%,涉及“三小车”的交通事故11211起,其中涉及电动三轮车的伤人事故占总伤人事故数的2.02%,且受伤的大多为老年人。
今年3月7日,60岁的顾某骑着电动三轮车,撞到了骑电动自行车的姚某,导致姚某受伤,最后经抢救无效身亡;今年5月9日,黄某驾着摩托车,与开着电动三轮车的张某相撞,尽管张某自己只是轻伤,可是坐在他三轮车车兜内的83岁老大爷却不幸重伤身亡。
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目前电动三轮车的驾驶人群来看,主要分为两类:一是老年人,他们多为本地居民,所驾驶的电动三轮车体积较小,主要用途是为了代步或接送孙辈;二是中青年人,该群体多为新居民,所驾驶的一般都是大型电动三轮车,主要是用来载货或载人。
在采访中,记者也发现,这些大大小小的电动三轮车时而走在非机动车道,时而又闯入机动车道;时而拉货,时而载人,在狭窄的非机动车道上见缝插针,在繁忙的机动车道上急速前行,有时一辆电动三轮车上还坐着七八个人,比一般的小型轿车载人数还要多。
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市电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时涉及的违法行为来看,最多见的是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违法载人、违反交通信号灯、不按规定让行这4种,其中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这一违法行为更是屡禁不止。
为此交警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电动三轮车安全系数差,可控性也差,市民尽量不要购买这些超标的电动三轮车,特别是老年人在开电动三轮车时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减速慢行。而年轻人更不要为了让老人省力而为他们购买电动三轮车,因为老年人反应慢,且无法很好地掌控电动三轮车,反而容易出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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