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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加快综合行政执法“一机构一平台”建设

2015年07月22日 07:39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记者 周志鹏

  2012年,作为省级小城市的崇福镇成立了城市综合执法中心,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平台;2013年,我市设立了市行政执法局崇福分局,完善了行政执法机构。此后,“一机构一平台”在崇福镇完善社会治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记者从昨天在崇福镇召开的市综合行政执法“一机构一平台”建设现场推进会上了解到,接下来,崇福这一模式将向全市推广,我市将通过综合行政执法“一机构一平台”建设,着重提升基层政府的治理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

  据了解,在综合行政执法“一机构一平台”中,“一机构”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至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一平台”则是指在属地政府领导下,以各驻地职能部门派驻机构为成员的联动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崇福镇确立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作配合的综合执法组织领导机制,将综合执法改革上升为党委政府力抓的重要工作。同时抓好人的宣传教育工作、制度的规范化建设和硬件的智能化建设,建立好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运行平台。

  崇福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计亚平认为,“一机构一平台”建立后,解决了基层执法的死角问题,较好地破解了以往市级部门“管得了,看不见”和镇里“看得见,管不了”的难题;进一步提升了执法效能,使执法力量握成一个拳,让小城市的管理变得更加有序;有力推进了中心工作,通过开展行政检查和联合执法,解决了群众反映的130多个热点难点问题,有效提升了群众对崇福大整治工作的满意度。

  怎样开展“一机构一平台”建设?具体来说,在强化“一机构”建设方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要负责落实好派驻工作,派驻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实行双重领导,属地政府要加强协管员队伍建设、做好经费保障工作、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落实好相应办公场所。在抓好“一平台”建设方面,各地要完善机构设置,落实运行机制,强化保障机制。

  我市通过强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建设,突出综合执法实效,同时建立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联动平台,健全平台运行制度,使基层执法力量得到进一步整合,执法效果进一步显现,提高基层政府的行政管理效率和履职能力,从而全面提升全市的社会综合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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