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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法院为治污提供司法保障

2015年06月15日 09:42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桐乡法院环保司法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4年以来,桐乡法院共受理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5起,涉及犯罪嫌疑人36名;执行环境资源非诉案件32起,执行到位标的86万元。这标志着桐乡铁腕治污有着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从2014年办理的环保案件中,传递出的信息有:首先,铁腕治违法、环保亮利剑的氛围越来越浓。据了解,去年以来,桐乡法院查办的环保类案件收案数同比增长6倍,这一方面得益于2013年新修订的新《刑法》第338条规定,即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这样的法律背景下,桐乡法院通过与环保、公安、检察机关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大对涉环保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力度,对违法排污“零容忍”,并相继打出严惩不法企业的“组合拳”。

  其次,严格高效的执法让违法企业不敢“侥幸”。2014年12月,桐乡法院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排污案。被告人钟某某自2007年以来,在其设立的公司中,指使工人将含重金属的有毒工业废水未经处理直接通过雨水管道排放。他以为此事不是自己亲手干,责任可以推给他人,找个替罪羊就可万事大吉。令他想不到的是,钟某某还是难逃干系,因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情节严重,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处罚金4万元,并对其公司判处罚金20万元。记者了解到,自2014年以来,桐乡法院共对36名涉嫌污染环境罪的被告作出判罚,其中被判处实刑的有21人,实刑率达58%,最高罚金达20万元。这些数据向社会传递的就是桐乡市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再次,破解环保执行难的部门“大合唱”越唱越嘹亮。环境行政处罚执行难一直是环境执法面对的突出问题之一。由于环保部门没有强制执行权,企业往往对环保行政处罚决定拖而不理。为破解这一难题,去年6月,桐乡人民法院主动与环保部门加强信息共享,探索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相衔接的联动,破解了一大批悬案难案。比如:2014年8月,桐乡环保局对本地某企业作出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但该企业迟迟不予履行。在联动机制下,环保部门很快向桐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审查作出准予对该厂强制执行裁定,并联合供电、供水部门对拒不执行的这家企业依法切断其生产用电、用水。一周后,该企业负责人主动至环保部门上缴了处罚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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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新闻标签:桐乡 法院 司法 企业 环境 编辑:匡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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