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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社区主任面临“盖章难题”

2015年06月04日 07:56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记者 周志鹏

  市民在办很多事情的时候,都需要提供一份敲盖公章的纸质文件作证明。诸如买房、异地就医等等都需要社区盖章证明。

  “你这事,得先到社区盖个章……”面对不少部门单位提出的社区公章证明要求,市民只得乖乖到社区盖章,一时之间,社区公章仿佛成了“万能章”。这段时间,记者在走访桐乡不少社区时发现,社区究竟需要盖哪些章?哪些章是没必要盖的?社区主任面临着“盖章难”的苦恼。

  社区主任:该盖哪些章?我们也很模糊

  社区该怎样盖章?对于这个问题,在梧桐街道永宁社区工作了15年的社区主任吴妍飞有深刻的感悟。但这位老社区工作者,至今还是很难把握社区盖章的尺度。“不给盖章的话,居民会以为社区在刁难他,章盖的话就意味着社区是要负责任的。”

  前不久,在永宁社区辖区内,有一家餐饮店开业,该餐饮店老板将环评报告出具给社区,让社区盖章,并将盖好章的环评报告公示出来,如果在公示期内没有居民举报,环评报告就可以通过了。“我们社区干部完全看不懂这么专业的环评报告,也无法负起相应的责任。”吴妍飞说,最后她在盖章之后,仅写上“此店面在永宁社区范围内”。

  社区盖章难,不仅有社区干部对一些事项根本就不了解的原因。记者了解到,城市社区并不像农村的熟人社会,人员流动比较大,社区主任也无法清楚了解每家每户的具体情况。在涉及小孩上学时的居住证明以及居民低保证明等等,社区干部都会有盖章还是不盖章的困惑。

  “一位居民在为小孩存款的时候,在存款单上将小孩名字写错了,银行要求他提供社区的盖章证明,才能取款。”梧桐街道大发社区居委会主任袁扬说,虽然最后社区给他盖章了,但其实社区真的是无法了解具体情况的。

  吴妍飞说,为解决怎么盖章的问题,他们经常在桐乡社区主任的QQ群里讨论,但是几番讨论下来,大家还是没有形成一致的结论。

  民政部门:把握原则性和灵活性来盖章

  其实早在去年,为给村(社区)减负,我市出台了相关的工作制度,明确了村(社区)依法履行职责36条事项和协助政府工作的事项40条,这一实实在在的减负举措赢得了基层的喝彩。

  既然社区该干什么?不必要干什么?桐乡都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可以遵循。那为什么社区主任依旧在为盖章的事情苦恼呢?

  桐乡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虽然我市明确了76条工作事项,但是因为社区直接和老百姓打交道,具体到盖章的时候,其实是很难清楚地列出76条工作事项究竟涉及哪些盖章的事务。

  社区主任究竟该怎样盖章?该负责人建议,社区应该重点把握好原则性和灵活性。和法律法规相冲突,以及明确和事实不符的,社区主任应该坚决拒绝盖章的请求;在为方便老百姓办事的情况下,社区主任可以酌情考虑盖章的请求,尽量满足社区居民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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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新闻标签:桐乡 盖章 证明 事项 居民 编辑:匡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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