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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酒后驾车遇“碰瓷”敲诈

2015年05月28日 12:53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记者 张应隆 通讯员 徐飞燕

  酒后驾车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本以为花几千元钱私了值得庆幸,不想竟是遇到了“碰瓷”事件……近日,桐乡市民朱先生和徐先生赶到桐乡市公安局振东派出所报案。

  5月7日凌晨,朱先生与几个客户在市区一家餐厅吃夜宵,席间朱先生喝了1瓶啤酒。因为感觉自己喝的不多,人也清醒,抱着侥幸心理,朱先生开着自己的宝马车回家了。途中在一次转弯时,朱先生的车与后面一辆黑色别克车撞上了。

  “对方车上下来3个人,一看车子就说要报警,还点明我喝了酒。”朱先生说,看到对方拿起电话,他就慌了神,毕竟自己是酒驾,报警被查到酒驾就完了。于是,朱先生提出赔付2000块钱私了。但是,对方狮子大开口,以新车为由要价20000元。朱先生看对方也想私了,就打电话让朋友生赶来帮忙协商。最终,双方商定朱先生支付赔偿款7000元。为防万一,朱先生还让对方写了个收条作为凭据,并悄悄拍下对方车辆。然而,就在一天之后的5月8日凌晨,市民徐先生在同样路段,也碰到了类似事件。酒后驾驶的徐先生在撞上一辆黑色别克车后,自知理亏,同样支付了对方7000元赔偿款“私了”。

  凑巧的是,此后徐先生和朱先生应一个朋友之邀一同聚餐。俩人闲聊时,说起撞车遭索赔的事,发现遭遇竟然如此相似。朱先生拿出自己拍的照片印证,发现“肇事”车辆就是同一台黑色别克车,俩人赶紧报案。

  接到报案后,警方随即展开调查。在两起事故发生的路段附近,警方很快发现了朱先生和徐先生所说的这辆黑色别克车。通过蹲守,警方成功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目前,3名嫌疑人因涉嫌敲诈勒索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

  自2010年“酒驾入刑”以来,大多数司机已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然而,有部分人存在侥幸心理,冒险尝试。殊不知,除了交警的查处,还会被少数不法分子盯上。据桐乡警方调查,3名犯罪嫌疑人合谋“碰瓷”正是专挑酒驾者下手。他们看中的就是酒驾者不敢报警,趁机敲诈勒索。桐乡警方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千万不要酒后驾车,在保障自己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也不要让不法分子有机可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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