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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实施5个月,全市59个企业和个人登上“曝光台”

2015年05月25日 12:02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作者: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修订《环境保护法》,如今已经实施了5个月时间。今年5月21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截至目前,全市已查处环境违法案件87件,其中已有59个企业和个人登上“曝光台”。

  59个企业和个人,登上“曝光台”

  市环保局法规宣教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实施的新《环保法》中第五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者名单。为贯彻执行该规定,市环保局进一步完善违法排污“黑名单”管理制度。

  也就是说,企业或个人违反了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就要上“黑名单”进行曝光。为此,今年以来,市环保局对列入“黑名单”的违法案件,全部通过网站对外公布,对一些较大环境违法案件直接通过报纸、电视进行公开曝光。

  截至目前,市环保局通过报纸、电视公开曝光59家环境违法单位或个人,比去年同期增加197%,其中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37件,违反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4件,违反排放污染物16件,违反设置排污口2件等。

  今年年初,龙翔街道单桥村有一家非法从事榨菜腌制的个体户,因为废水贮存违反了饮用水源管理规定,该个体户负责人徐某收到了市环保局开出的一张行政处罚单,并罚款3万元,随后,徐某在接到行政处罚单后,及时将贮存的榨菜腌制废水运往具有污水处理能力的企业,进行污水处理。

  今年上半年,大麻镇一家从事植绒的加工企业,擅自增加生产设备改变工艺,最终被市环保局查处,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并开出了5万元的罚款。“像这样的企业或个人都要被列入‘黑名单’,并进行曝光。”市环保局法规宣教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曝光的59个企业和个人,已进行整改的占了70%。

  一旦上了“黑名单”,麻烦不是一点点

  记者还了解到,今年,市环保局进一步扩大列入“黑名单”的违法情形,在原有被环保部门行政处罚情形上,增加了信访投诉后被立案调查的、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到位再次被投诉的、拒不履行环保行政处罚决定而被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的。

  此外,还增加了对多种环境违法行为的曝光,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堆放污染物、未批先建、批建不符、违反环保“三同时”制、超标排放水污染物、向水体排放碱液、违法排放粉尘、违反规定设置排污口、违法向水体排放废弃物、未经处理排放废气、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等。

  被曝光后的单位或者个人,还将在信用上受到制约。据悉,对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环保部门暂停审批技改项目,并对上市或者融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申请驰(著)名商标或著名商号认定、申请各类名牌产品认定等不出具环保认可证明。同时,将违法信息报送市银监办和人民银行,实施信贷限制。“今年,市环保局以新《环保法》实施为契机,保持执法高压态势,接下来我们将在6月5日‘环境日’当天,对违法企业或者个人再次进行曝光。”市环保局法规宣教科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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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新闻标签:黑名单 一点点 环保局 曝光 排放编辑:匡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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