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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今年首次召开“黑车”听证会

算不算“黑车”?车主冤不冤?听证会来揭秘

2015年05月25日 08:36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作者:见习记者 陈松 通讯员 王涛 王琴

  近日,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召开了今年首场“黑车”听证会,当事人刘某、案件调查人员、听证员、书记员、旁听人员等共计20余人参加了此次听证会。这场听证会,源于一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黑车”案件。

  “黑车”车主被逮喊冤,申请履行听证程序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黑车”司机为什么要申请履行听证程序?

  今年3月11日上午,桐乡市运管部门稽查大队执法人员在市区巡查时,接到监控中心电话,发现一辆牌号为浙FNJ3**的疑似“黑车”在桐乡市客运中心公交车进站口揽客后,向世纪大道往北驶去。得到监控中心的指令后,稽查大队的两辆执法车立刻前往布控,并在市区世纪大道与中华路交叉路口成功将该车拦截下来。

  执法人员当场给乘客甘某和“黑车”司机刘某分别作了询问笔录、现场笔录,暂扣了车辆,并认定刘某当天属于涉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但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刘某拒不承认从事无证经营的事实,拒绝在现场笔录和车辆暂扣凭证上签字。

  桐乡市运管部门根据乘客笔录和现场监控视频等证据,经过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于4月23日向刘某发出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违章行为通知书》和《交通违法行为告知书》,对刘某作出了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刘某在收到告知书后,并没有去缴纳罚款,而是提出了依法履行听证程序的要求。

  听证会揭秘:车主到底冤不冤

  几天后,听证会如期召开。

  在听证会上,调查人员首先说明了该案的具体情况,涉及的法律条款等相关文件,并当场出示了乘客甘某的询问笔录,乘客询问过程的视频,以及刘某在客运中心从载客到开出的整个视频记录等5份证据。

  面对这些证据,刘某始终辩称,自己并非“黑车”司机,当天是受朋友之托,去客运中心接个朋友。

  但当调查人员询问其朋友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时,刘某支支吾吾一直回避回答。

  随即,调查人员又向大家出示了另外一份重要的视频资料,这是刘某在被查获前的半个多月,在客运中心公交车进站口被拍到的监控视频。这个视频清晰地记录了那天上午,刘某在此逗留揽客,并载客四大两小,进行非法营运的事实。

  经过半个多小时的辩论,司机刘某和调查人员共同在听证会笔录上签字,听证会宣告结束。

  据会后透露,刘某从事非法营运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维持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这是桐乡市运管部门今年首次召开“黑车”听证会。桐乡运管部门法规科负责人告诉记者,当行政机关对公民个人处以1万元,对单位处以10万元以上罚款时,当事人(单位)都享有依法申请组织听证的权利。如果当事人对听证会做出的处罚决定后不服,还可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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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新闻标签:桐乡 年首 召开 黑车 听证会编辑:匡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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