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唯一 新闻门户

演一场“交通事故” 三人都被判了刑

2015年05月15日 08:24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作者:记者 张卓君 通讯员 童法

  酒后驾车在路上发生了单方事故,保险公司不能赔怎么办?桐乡一男子肖某就耍起了自认的小聪明,可是聪明反被聪明误。近日,桐乡市人民法院对这起保险诈骗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

  假发票上发现问题

  去年4月的一个晚上,肖某在桐乡市区某路段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市民夏某驾驶的宝马车与肖某的别克车发生相撞。幸好两人都没事,就两车受了点“轻伤”。肖某当场报了警。经交警认定,肖某需要负全责。

  事后,肖某找来做汽修生意的好友丁某将车拖去修理,并从保险公司获得了19000元赔偿。本来这起并不严重的交通事故到此就结束了,但却在保险公司的内部复查中发现了问题。

  同年4月,该保险公司在进行内部稽核的时候,抽查到肖某的这份保险理赔卷宗中的车辆维修发票有问题,便去市国税局核实,却被告知国税并没有此发票上的登记号码。于是,保险公司报了警。

  假事故中三人获利

  原来就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前,肖某驾驶别克车在高速上行驶途中不小心撞上隔离栏,车子严重受损。本来这样的单方事故保险公司也能赔,但肖某当天喝了点小酒,不符合理赔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车主就不得不自个儿掏钱修车了。但肖某立刻想到了好哥们丁某。

  当天回到家,肖某就给丁某打了个电话。做汽修生意的丁某为他指了条明路:伪造交通事故现场,还可以骗点保险金。

  第二天,肖某就做起了准备工作,找来了夏某。夏某的宝马车在不久前也发生了交通事故,汽车的保险杠破了。

  肖某、夏某约好了一天晚上,大家都开车出来,在桐乡市区某道路的拐弯处碰面。这个位置没有摄像头,两人把车停放在一起,看起来就好像真的撞了一样。随后,肖某报了警。

  肖某的车修理好了之后,丁某还帮忙开了一张假发票,送去保险公司用于理赔。这才有了肖某从保险公司获赔19000元的“好事”。

  法院经审理后,以保险诈骗罪判处肖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5000元;判处丁某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3000元;判处夏某拘役5个月,缓刑9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桐乡新闻网官方微信
桐乡新闻网官方微博
桐乡新闻网官方微信
所属专题:
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新闻标签:编辑:王志杰
相关稿件:
桐乡新闻网版权声明:

① 本网(桐乡新闻网)稿件下“稿件来源”项标注为“桐乡新闻网”、“钱江晚报今日桐乡”、“嘉兴日报桐乡新闻”、“桐乡电台”、“桐乡电视台”的,根据协议,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稿件之网络版权均属桐乡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 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 时须注明“稿件来源:桐乡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其他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版权所有者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573-89399348 市府网:559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