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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治合一”推动解决崇福征迁难题

南阳村签协率95%的背后

2015年05月15日 07:08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

  从自家老宅搬出来,住进村里提供的老年公寓后,80多岁的平建成与老伴每天都要到工地上望一眼,看看新房子建得怎样了。随着崇福镇南阳村180户“80+40”平方米户型的联排房打桩、动工,许多村民盼着住新房的心情越发迫切,而原本未列入本期征迁范围的15组,还主动申请要求征迁。自去年6月启动征迁工作以来,南阳村目前已经签订农户拆迁安置协议345户,签协率达到95%。由“要我征”到“我要征”,再到整体拆迁的顺利推进,这背后凝聚着怎样的努力?蕴藏着什么样的秘诀?

  法治为要,无一例突破补偿标准

  “小商啊,同样的几户人,为什么我家的拆迁补助就比别人少呢?”2014年7月23日一早,村民胡有泉找到南阳村拆迁指挥部挂职干部商洪林,商量拆迁补助的事。胡有泉是村里的低保户,妻子的户口虽还在村里,但人早已离家出走,按照政策她是不能享受补助的。为此,商洪林向他仔细讲明征迁政策,并多次上门做工作,慢慢消除了老胡的疑问。

  除了坚持一个政策管到底,南阳村还有着一套公开透明的阳光操作模式。在征迁补偿上,采取公开评标方式,由村民组长投票确定房屋测量、评估中介机构,被拆房屋一律按重置价格结合新旧程度予以评估。评估价格确定后,公示拟征收房屋评估价,公示期内评估公司现场答疑,有错必纠,签约并腾空房屋后领取补偿金。从评估机构的确定到评估结果的公示、答疑,整个过程清晰、透明,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算得出。如9组村民金大爷反映其家的房屋面积与邻居相同,最后的价格却要少,村里立即让评估小组前去进行重新评估,经重新核实发现情况属实,立即给予其3000元补助。

  “征地拆迁涉及问题比较复杂,但只要依法依规,一条尺子量下去,就会赢得大家的支持。”南阳村拆迁指挥部副镇级调研员朱财芬说,在已签订农房拆迁安置协议的345户农户中,无一例突破补偿标准。

  德治为基,为民解忧赢民心

  崇福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计亚平认为,严把政策法规的尺子是前提,同时也要多倾听百姓的心声,尽最大努力去帮助他们解决在安置、就业等方面的困难。

  “村里有什么好的法子,帮助实现二老的心愿?”去年11月,1组的村民平惠芳犯了难,与村里签订拆迁协议后,他准备到镇上租房住,可80多岁的父母却怎么也不愿意搬。无奈之下,他找到村党总支书记张国伟求助。

  临近年关,不能让村民无处可住,张国伟立即把这个问题提交到指挥部商讨解决。经大家商议决定,由村里出资在腾空的6户农房中建设老年公寓,安排专人做饭,入住的老人只要交每天7元的伙食费即可,水电费全免。这让60多岁的平惠芳欣喜不已。他说,父母年事已高,住在高楼里也不方便,老年人住在一起,精神生活也丰富很多。

  这个临时建成的老年公寓,成了老人们的第二个家。自去年12月8日开放以来,村里投入的运营成本已经达到近30万元,吸引入住的老人也从最初的10多人增至目前的60多人。

  自治为本,村民从“要我征”到“我要征”

  征地拆迁,政策制定至关重要。此次征迁中,南阳村的安置政策多层次多方面征求群众意见,既不突破上面有关政策,又满足群众多种形式安置需求。南阳村推出了“80+40”、120平方米、公寓安置、货币安置四种拆迁安置政策。其创新推出的“80+40”生产生活相分离的安置政策,受到了大家的欢迎。

  张国伟说,“80+40”与120平方米户型面积基本相等,居住品质高。由于附近有大量企业存在,其经济效益让大家十分看好。40平方米产业用房例年出租收入约为2万元,加上政府一次性补助每户5万元提升奖,这大大超过120平方米户型的年出租收入。若放弃40平方米产业用房,也可按照优惠价购买镇区公寓房一套。

  如今,“80+40”平方米户型的房屋已经正式动工。在统一的建房模式下,4月,180户村民又选出村民代表,自发成立了建房业主委员会,自主负责工程招投标,参与到建房管理、监督等过程中。

  人性化的安置政策,自主参与的开发模式,推动征迁全局发生变革。渐渐地,不在本期征迁范围内的15组村民主动向镇里提出征迁申请,一度持反对态度的5组村民也主动签订协议,目前已经开始丈量土地。整个南阳村实现了“要我征”到“我要征”的良好局面。

  启示:

  崇福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计亚平:在南阳村征地拆迁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一整套推进征迁的工作机制和方法,让征迁由起初的“要我征”变成后来的“我要征”,真正做到了依法征迁、文明征迁、阳光征迁。其奥秘在于运用“三治”的法宝,用法治保障征迁户的公平感,用德治提升征迁户的满意感,用自治增强征迁户的获得感,从而推动了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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