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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人让车”是常态 司机:“车让人”常忘记

交警:“斑马线”是行人安全线不容忽视

2015年04月22日 07:38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记者 张应隆 通讯员 张伟芳

  开栏语:一条普普通通的斑马线,是承载了生命权的一种标识,也是一个城市的文明刻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但现实中经常出现“人车博弈”的现象,给城市管理带来很多难题,甚至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安全。从今天开始,本报与桐乡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开设“斑马线前看文明”栏目,曝光斑马线前的不文明乱象,一起倡导礼让斑马线的行为。

  从上周五起,记者通过在桐乡市区多个路段的斑马线观察后发现,在斑马线前,一般都是行人主动避让机动车,这一情况在未设置红绿灯的斑马线前尤为明显。而机动车在通过斑马线时则很少减速刹车,即使看到行人在穿马路,加速抢过的行为也时有发生。

  未设置红绿灯路段

  ●地点1:校场路老六中门口

  特点:校场路老六中、振东小学两所学校并列。每天早晚高峰期间,常有家长接送孩子上下学。

  时间:4月17日上午8时许

  现场:人行道上一位带着孩子去上学的老伯在马路一头被车流隔断。飞驰而过的14辆汽车没有一辆因地上的斑马线踩下刹车。这位老伯带着孩子小心翼翼过马路,进校园。整个过程花费了十多分钟。

  ●地点2:庆丰北路学前社区门口

  特点:庆丰北路往北为绕城线,外地过往车辆较多,车速较快。而学前社区各小区规模较大,且是老小区,老年人较多,过往穿行马路不便。

  时间:4月19日上午10时

  现场: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伯从学前社区门口穿马路,腿脚有些不灵便。虽然他依着地上的斑马线走,但过往车辆行驶速度较快,老伯行至马路中间进退不得。直至一辆私家车停车让行,老伯才得以穿过马路。

  行人:穿马路很无奈,“人让车”已成常态。

  事后,记者对两位被机动车阻住去路的老伯进行了现场采访。两人均表示在日常生活中,这类情况经常发生。

  设置红绿灯路段

  ●地点1:庆丰路东兴街路口

  特点:该路段因有大型超市、广场,人流集聚。东西走向的东兴街由于设置了路障,仅能容非机动车、摩托车和行人通过。

  时间:4月20日上午9时许

  现场:周一早晨,东兴街路口车流量较大。在记者驻足20多分钟时间里,共有40余辆机动车驶过这一路口。遇有行人过马路时,仅有2辆车有明显的减速刹车动作,有3辆车却不惜加速闯红灯。

  ●地点2:庆丰路与振兴路、校场路路口

  特点:桐乡市区主干道十字路口,由于马路较宽,斑马线较长,行人穿行需要更长时间。

  时间:4月20日下午5时

  现场:尽管是下班高峰期,但庆丰路与振兴路、校场路路口,车辆通行秩序尚可。在红绿灯路口,记者看到,虽然绿灯已经亮起,不少机动车还是能待行人过马路后再启动前行。

  司机:“斑马线”让行人都知道,只是不注意。

  4月20日下午,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名等红绿灯的车主。车主张师傅表示:“斑马线前有行人肯定会让行,就算绿灯亮了,有人没过完马路我也会让行的。”不过,张师傅也说,自己在一些没有设置红绿灯的斑马线前确实不太注意让行。“有时是赶时间,有时刹车很麻烦,你一让一停,别人就会按喇叭催你了。”

  实际上,斑马线前礼让行人,不仅是一种文明行车习惯,更是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有效方式。去年一年,桐乡就曾发生百余起斑马线前的交通事故,其中造成人员死亡1起。据桐乡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交通事故,大部分因为机动车在斑马线前没有礼让行人引起的。斑马线在交通安全法当中的专用名称是“人行横道”,是行人有绝对通行优先权的道路,其不仅是行人的生命“安全线”,更是法律的“警戒线”,不容忽视。

  交警部门提醒: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司机要被处罚50元,记3分。如果现场有执勤人员发现车辆过斑马线时不减速慢行、礼让行人,会当场进行处罚。

  □斑马线前看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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