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桐乡市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政策何时实施?
答:自2012年3月15日零时起,正式实施。
(二)享受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的对象有哪些?
答:对象为:1.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
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死亡并在市殡仪馆火化的非本市户籍居民。
(三)哪些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实行免费?
答:1.使用普通接尸车辆在本市范围内接送遗体(骨灰);
2.使用普通火化炉火化遗体;
3.在市殡仪馆冷藏存放遗体3天(含)以内;
4.在市殡仪馆寄存骨灰1年(含)以内。
5.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死亡后在市殡仪馆办理火化事宜的,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保证》还可免费使用市殡仪馆小告别厅1次,并赠送价格300元以内的骨灰盒1只。
以上项目产生的费用在桐乡市殡仪馆直接免除。免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文件为准。在本市范围内从事遗体(骨灰)接送的殡葬车辆不得再向丧户收取该项费用,享受遗体(骨灰)接运费财政补贴的车辆必须是经市民政局批准的殡葬专用车。
(四)申请享受殡葬基本服务免费的程序是怎样的?应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符合免费条件的人员死亡后,申请殡葬基本服务免费项目的,凭《居民死亡殡葬证》,向市殡仪馆提出申请,并填写《桐乡市殡葬基本服务免费项目申请表》。
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2.逝者有效身份证明;
3.属于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的,还需提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保证》。
(五)其它殡仪服务项目所产生的费用,能否从免费项目中抵扣?
答:殡葬基本服务免费项目采取直接免除相关费用的方式进行。逝者家属放弃或另选其他殡仪服务项目的,所产生的费用不得从免费项目中抵扣。
(六)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在外地死亡并在外地办理火化的,回桐乡后能否享受该政策?如何办理?
答:能。在外地死亡并火化的本市户籍居民,凭《火化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可在3个月内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民政办办理相关确认手续,再报销相关费用。
(七)如果实行生态葬,是否有补助?补助标准怎样?
答:国家鼓励环保生态葬法。本市户籍居民对逝者实施环保生态葬法的,按下列标准予以一次性补助:
1.将骨灰撒入市民政部门指定区域的生态葬法(含海葬等骨灰撒散葬法),每具补助6000元;
2.采取花坛葬、草坪葬、树葬等方式将骨灰直接深埋在市民政部门指定的生态墓地内,不留坟头,以花、草、树等代替碑牌的,每具补助3000元。
环保生态葬由市民政部门在指定的时间和区域内统一安排,实行全程监督。申请环保生态葬的,骨灰可由市殡仪馆免费保存至实施之日,经市殡葬执法大队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汇入申请人指定帐户。
(八)怎样申请生态葬?应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申请生态葬法补助的,凭《居民死亡殡葬证》或《火化证明》向市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桐乡市生态葬法补助项目申请表》。
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2.逝者有效身份证明;
(九)享受殡葬改革政策的逝者家属,骨灰如何处理?
答:享受殡葬改革政策的逝者家属,必须将逝者骨灰安葬在民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公墓、生态墓地或安息堂内,严禁乱葬乱埋。违者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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