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2015年桐乡市工业企业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市将对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体系进行调整。
2014年的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没有针对标准厂房园区内的工业用地和工业企业制定专门办法,为实现我市工业企业绩效评价综合全覆盖,今年我市将出台工业创业园区(标准厂房)评价办法,对全市范围现有的经相关部门审批备案的创业园区(标准厂房)进行绩效综合评价。评价指标有两项,分别是亩均实缴税金和园区内规上企业密度。
与工业企业绩效评价不同的是,园区绩效评价将根据所有园区的各项考核指标数据,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分成甲、乙、丙三类,这三类园区将在相关资源配置上实施差别化政策。其中甲类园区参照工业企业绩效评价体系中的A类企业相关政策,乙类园区参照B类企业相关政策,丙类园区暂不配套相关资源要素政策。“相对之前的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而言,园区绩效评价体系更‘宽松’,基本不设惩罚性资源要素政策,这样将更有助于鼓励、引导中、小、散企业进园区,发挥集聚效应。”市绩效评价办相关负责人说。
此外,今年我市还将针对A、B类企业在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的优惠幅度上进行相应的调整。同时,将对企业升、降档机制进行微调,突出企业的真实绩效,增加对低效企业的倒逼力度。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我市工业企业绩效评价在线系统已经建成,计划将于6月初上线。届时,企业可以根据法人代码在线查询自己企业的经营数据以及定档分级情况,主管部门可实现数据共通共享,各乡镇主体可根据平台数据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分析汇总,研究出台符合区域经济导向的有关政策,对企业开展个性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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