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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台搭建小心“小便宜”带来“大问题”

买房时,不要盲目相信开发商的“送面积”

2015年03月19日 08:44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撰稿 沈明敏

近年来,“送面积”的说法在桐乡的房地产市场时有听闻,成为了开发商促销的重要手段。但是,这样的便宜真的能占吗?会产生哪些后续的影响?近日,桐乡江南春城业主的遭遇就为广大购房者敲响了警钟,(本报3月17日《浇筑露台涉嫌“违章”搭建》曾有报道)。看来,有些买房的“小便宜”真不可随便占。

“买房赠面积”在桐乡楼市很普遍

相信很多市民都曾听到过这样的售房介绍:“我们这个户型的房子虽然面积是90平方米,但开发商赠送了近20平方米的空间,实际面积有近110平方米呢!” 听到这样的介绍,相信不少购房者会颇为心动,在楼价居高不下的今天,白白赠送20平方米的面积,二室变三室,这样的宣传的确很诱人,尽管这样的楼盘均价可能高出周边同质次楼盘,但仅仅支付90平方米的总价便可以获得110平方米的住房,如此高的“得房率”的确会吸引众多的购房者。

笔者在桐乡房地产市场跑了一圈,发现这样的做法在桐乡楼市还是较为普遍的。例如,江南春城北侧一楼盘,同样采用了错层阳台的方式,即阳台只建于单数/双数楼层,从而让其达到2层的高度。有市民在买房时,已打起了“小九九”,计划通过把自家的一半阳台送给楼上,然后从楼下获得一半阳台,通过这种“互换空间”的方式,成功偷得一定的面积。

“赠面积”中的法律问题

“买房赠面积”的营销手段在桐乡楼市屡见不鲜,有的售楼人员会直接在推销时以这一点作为噱头诱惑购房者。但是,赠送面积是否真的划算?这个便宜是否真的落在了购房者身上?众多业内人士纷纷摇头。

首先,从开发商的角度来说,根据2000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出台的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入户花园、挑高阳台、露台、飘窗等面积本身就只能算半面积或不算面积。入户花园、挑高阳台是近年从国外传到国内的一种建筑设计理念,目前已被全国各地开发商大量运用到商品房开发中,根据《测量规范》的标准,这些面积在测量时,并非全部按照物理上的面积计入房屋面积,购房人购买房屋后可以自行通过对这些部位的改造扩充实际居住面积,故将这些面积作为“送面积”的销售手段,可以产生良好的促销效果,对这样的“面积”进行赠送对于开发商来说并不违规。

但是,对于购房者而言,赠送面积的实惠外表之下其实包含了许多隐患,买房之后如果因为这个遇上麻烦事,就喜事不成反而更闹心了,例如江南春城业主此番的遭遇。笔者调查发现,桐乡的一些小区内,业主在使用赠送面积上,多数以封装、私自搭建彩钢玻璃棚或简易雨棚的方式进行。有业主表示,要把赠送的露台有效利用起来只有封闭装修最靠谱,否则敞开着既不安全也影响房子的私密性。然而,私自搭建也好,封闭装修也罢,都只是业主一厢情愿的想法,笔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业主私自搭建的彩钢玻璃棚或简易雨棚都属于违章建筑,按照相关规定必须拆除。

不过,笔者了解到,目前桐乡房地产市场流行的“高赠送空间”已经是前几年报批通过的,如今桐乡已完善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对层高、阳台赠送面积等都设置了限制,今后,“高赠送空间”楼盘将越来越少。

购房者怎样规避风险

如果你禁不住诱惑已经买了赠送空间的房子,并且已经搭建完成还被相关部门查处了,这时要维权,就必须找到可以证明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的证据,起诉其涉及欺诈行为。但如果不存在开发商的诱导作用,纯粹是购房者自己想占便宜而发生了这样的事,那就只能乖乖服从查处。

对于已经买了赠送空间的房子,尚未装修的业主,明知违法的乱搭乱建就别干了。笔者咨询了资深装修设计师,他建议,可以在不影响房屋整体外观和市容市貌的前提下,在赠送的露台或阳台上方安装一个伸缩雨棚,不使用的情况下,可以自由收起,这样赠送面积也能得到有效利用。

最后,要提醒正在看房的市民,开发商给予客户的任何美好承诺,例如赠送面积的使用、未来规划、配套及房价走势等一系列摸不着、看不到的情况,都要进行慎重考虑和了解,不要盲目仓促地决定购房。尤其是为了赠送面积而付出高额的购房成本,最终却无法有效利用,这更会让购房者得不偿失。而对于仍然看好“送面积”房的购房者,建议尽量将双方协议落实在合同中,以免日后维权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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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新闻标签:阳台 搭建 小便宜 面积 赠送 编辑:匡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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