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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法”实施一周年消费投诉量减少

手机、家电、计算机成投诉焦点 房屋装修纠纷上升

2015年03月09日 08:05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记者 杨 薇通讯员 俞月芬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昨天,记者从桐乡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了解到,2014年桐乡消费者投诉案件为346起,同比减少14.04%,挽回消费者损失129.09万元,同比下降87.22%。

  据了解,去年,桐乡消保委全年接到来电、来访、来函总数1858件,同比下降2.84%;其中咨询1201件,举报301件,咨询比去年略有增长,举报、投诉及挽回损失同比均有不同程度下降,投诉中商品消费纠纷共306起,同比减少12.79%,服务消费纠纷共40起,同比减少22.73%。

  “随着新消法的推行,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宣传力度,使经营者诚信经营意识、自律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也随之明显增强,小的消费纠纷大都消灭在萌芽状态。”桐乡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陈锋介绍,去年全市努力营造和谐消费氛围,积极宣传新消法和消费者权益知识,使得更多的消费者能懂得运用法律武器来及时依法保护其自身的合法权益。目前广大消费者和商家已经倾向于以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这是消费投诉案件有所减少的直接原因。

  去年桐乡受理的商品投诉中,主要集中在手机、家电、计算机这三类产品,其中受理通讯器材投诉106件,家电98件,计算机52件,主要投诉内容为这些产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等。服务消费类投诉则主要集中于维修、旅馆服务及居民服务等方面,涉及手机话费、装修、洗染纠纷等方面。

  与此同时,2014年桐乡涉及房屋装修方面的投诉量却大幅增加,全年共接到27起投诉。市民把主要投诉焦点对准装修质量,比如由于装修工艺粗糙、漏缺、减料、制作不合理等原因引起的墙面或地面空鼓、裂缝、表层剥落、渗透等质量问题,或者装修经营者在展示装修设计时,为推销自己的产品和服务,用效果图和广告资料做过高渲染并故意掩短,形成虚假宣传,造成消费争议。

  而“合同不完善”成了近几年来引发房屋装修投诉的关键因素之一,“装修买卖合同是使用规范文本,但在一些配套设施以及使用材料规格等一些需要当事人约定的项目,往往没有仔细协商规定,引起争端较多。”陈锋说,在装修工程上更是很少使用合同示范文本,还有相当多的采用口头合同,而且一般订立的合同线条较粗,难于准确执行,容易引起争论。

  “作为消保部门,今年我们将针对消费投诉热点进行消费警示,依靠农村维权监督员‘一员多能’以及农村食品监督网‘多网互联’的作用,联合全社会的力量,来努力营造高效率、低成本的维权环境。”陈锋认为,桐乡全市各类经营者要做到自律为主,进一步提高经营诚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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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新闻标签:消法 投诉 装修 桐乡 纠纷 编辑:匡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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