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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参审案件逾千 案件陪审率达92%

2015年03月04日 07:01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记者 张应隆 通讯员 童 法

  “原告要求两被告支付货款20余万元,因欠条出具至今已一年有余,两被告有合理的付款准备期,原告诉请理由正当,应予支持。”近日,桐乡人民法院民二庭以普通程序审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合议庭上,驻庭陪审员马佩娟直抒己见。

  2013年,为落实人民陪审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中启动了陪审员“倍增计划”。桐乡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两年内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的基本目标。截至目前,落实“倍增计划”后,增补陪审员29名,现有正式人民陪审员76名。而在增加陪审员数量的同时,桐乡人民法院多措并举、多管齐下,通过开展各类培训、实践课程,进一步提升陪审员法治素养,加强陪审员在庭审中的参与度和参审质量。

  6年驻庭陪审

  “法”的精神深入骨髓

  今年58岁的马佩娟成为驻庭陪审员已有6年,自2009年起就在审理商事案件的民二庭任职。她告诉记者,过去由于陪审员综合素质有限,部分陪审员对法律知识掌握不多,导致陪审员参与案件陪审时“听得多、讲得少”,合议时很少发表意见。

  “和我一起进法院的驻庭陪审员一共有9名,当时法院只有刑庭有4名陪审员。”马佩娟回忆,成为陪审员之初,最大的感受就是法律知识欠缺,在庭审时无法参与其中。为了改变这一现状,她一方面自学了《合同法》等商事案件的相关法律知识,积极参与法院组织的各类法治培训;另一方面在实际庭审过程中跟着审判员的询问思路多听多想。渐渐的,她也能在庭审中跟上审判员的思路。

  “懂‘法’在日常生活中也很重要,在成为陪审员、掌握了许多法律知识后,我还帮很多朋友解决了一些法律问题。”马佩娟表示,如今法治社会愈来愈成熟,“法”的影子无处不在。庭审更注重证据严谨,合议时审判长也很尊重陪审员的意见,陪审员参与度更高,“陪而不审”正逐渐成为历史。

  专业人员参与

  疑难案件“化繁为简”

  在加强驻庭陪审员培训的同时,桐乡人民法院在选任陪审员时,为体现广泛性、代表性,更注重专业技术人才陪审员的选配。据桐乡人民法院政治处主任沈元明介绍,2013年桐乡人民法院成立了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民三庭,针对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强的特点,该院特别选任了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作为陪审员。

  2014年3月,桐乡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规模较大的版权纠纷案。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诉被告桐乡市某娱乐城著作权侵权纠纷,涉及案件143起。“KTV点播歌曲还要支付版权费?”这在一些娱乐城的负责人看来有些“天方夜谭”。在受理案件后,法院特别邀请来自市文化局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许林忠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许林忠在开庭前组织相关涉事业主举行了一次座谈。座谈会上,法官、陪审员一面向业主们介绍相关法律法规,一面以专业人员的角度开展庭前调解。通过不断协商调解,多数业主同意向协会支付版权费用,最终143起案件中的123起在庭外和解后撤诉,取得了良好成效。而在案件之外,由市文化局牵头组建的桐乡娱乐协会正在筹备中。许林忠说,未来,拟通过统一管理,由业主每年向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缴纳版权费。

  据统计,2014年,桐乡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达1380件,一审案件普通程序陪审率达92.21%。除了积极参与庭审、监督案件审判等基本工作外,人民陪审员在庭外的法制宣传、辐射作用也日益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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