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在社保大厅咨询合作医疗相关事议。通讯员 高蕴/摄
百姓话实事
“大病保险”,作为关键词,被列入了去年市政府的八大实事工程之一。承诺实施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提高参合群众医疗补偿水平。一年过去了,这项惠民实事进展如何,有多少群众受益?让事实来说话吧。
大病保险补偿款 让患者免于因病致贫
“幸好有了新出台的‘大病保险’政策,我才愿意继续住院治疗。”大麻镇的沈师傅是2014年“大病保险”政策的受益者,说起“大病保险“给自己带来的好处,沈师傅很是感慨。
沈师傅患有糖尿病,去年病情突然恶化,让这个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一筹莫展。先后在桐乡市第二人民医院和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共住院8次,医药费花去了23.12万元。按照合作医疗住院医药费报销政策,沈师傅符合报销范围金额是20.58万元,其中普通合作医疗部分报销12.04万元。如果没有“大病保险”,他还要自负8.54万元,然而,“大病保险”政策出台后,沈师傅自负部分超过了“大病保险”起付线18386元,因而在“大病保险”部分又报销了3.53万元,共报销了15.57万元。
对于大病保险,家住洲泉镇的夏老伯也很有发言权,他说这次生病就像从鬼门关走了一遭,一家人能挺过来,全靠了合作医疗新政策。
去年年初,夏老伯因为动脉瘤在杭州做手术,住院期间每天花费医药费数千元,最后共花去近18万元。这让夏老伯一家愁坏了。“幸好参加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夏老伯说。
据了解,除按原有合作医疗政策报销7.4万元外,进入“大病保险”部分又报销了近3万元。“想不到能报这么多,而且合作医疗与‘大病保险’实行一次性结算,简单方便。”夏老伯说,这给家里减轻了很大负担。这笔10多万元的补偿款让夏老伯一家免于因病致贫。“政策很好,解决了不少像我们这样家庭的燃眉之急!”“真是好政策!”采访中,与沈师傅和夏老伯情况相同的参合患者,都对大病保险赞不绝口。
据悉,去年全市参加合作医疗的人数为43.99多万人,基本实现户籍人口医保全覆盖。其中,有6248人次获得“大病保险”补偿,结算补偿金额948.99余万元,人均补偿金额7222.16元,均次补偿金额1518.87元。参合人员享受“大病保险”后,实际补偿率提高11.03%。
今年的报销比例 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
今年,我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更名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居民医保在保持筹资额800元/人不变的情况下,继续提高“大病”补助力度。今年,“大病保险”起付线不变,报销比例在去年的基础上提高了5个百分点,起付线至5万元的,报销比例为55%;5万元至10万元的,报销比例为60%;10万元至15万元的,报销比例为65%;15万元以上的,报销比例为70%。
“大病保险政策的实施,切实减轻了群众的就医负担,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释放了群众的就医需求。”桐乡市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群众报销流程也比较简单,联网医院可以实时刷卡结报,非联网医院报销只要携带本人的《社会保障市民卡》(合作医疗卡)、身份证、发票、费用清单、个人病历以及邮政储蓄卡前往当地村委会(社区),就可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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