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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这些扣分细则,一定要知道

2015年01月20日 08:17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作者:记者 吴卓尔 通讯员 钱明江

  近日,记者从桐乡市公安交警大队了解到,2014年,全市驾驶员中共有2437人次参加了满分教育培训。这个数据,比2013年的1140人次足足翻了一番多。不少驾驶员表示,开车上路简直如履薄冰,一不留神,分数就被扣完了。

   为了让桐乡的驾驶员能做到“心知肚明”,记者就驾驶证扣分细则进行了解。驾驶证扣分一共分为1分、2分、3分、6分、12分五类,其中被扣1分的机动车驾驶员违法行为有4种、2分的有11种、3分的有12种、6分的有14种、12分的有11种。记者就小型机动车辆驾驶员的违法行为扣分项目进行整理,大家收好不谢!

  小型机动车辆扣1分的违法行为:

   1.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比如在有路灯的情况下,依旧开着远光灯);

   2.不按规定会车(比如转弯车辆应让行直行车辆);

   3.上路行驶的车子没有放置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或没有随身携带行驶证和驾驶证。

  小型机动车辆扣2分的违法行为:

   1.在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的(比如随意将车子停放在转弯口);

   2.在开车过程中有打手机登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3.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不系安全带;

   4.遇到前方车辆停车排队或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占用对向车道、穿插等候车辆(比如俗话说的“加塞”)。

  小型机动车辆扣3分的违法行为:

   1.超速(超过规定时速但未达20%的);

   2.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速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根据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高速公路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3.开着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比如开拖拉机、农用车等在机动车范畴内的车子上高速);

   4.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比如把车子开到公交车专用车道上);

   5.在行经人行道时,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6.行车时,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

   7.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逆向行驶(比如按规定,超车要从道路左侧车道超车);

   8.违反规定牵引挂车(比如轿车后拖一个房车车厢);

   9.在路上,车子发生故障或遇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应该开双跳灯);

   10.开车上路的车子没有按规定定期进行安检。

  小型机动车辆扣6分的违法行为:

   1.驾驶证被被暂扣期间依旧开车;

   2.开车时违反交通信号灯;

   3.车内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比如限坐5人的车子里坐了6个人);

   4.超速(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

   5.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

   6.行驶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比如别把应急车道当超车道使);

   7.天气原因造成能见度低时,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比如遇到雾雪等天气,能见度在50米以内,车子时速必须控制在30码以内);

   8.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

   9.不按规定避让校车。

  小型机动车辆扣12分的违法行为:

   1.开着与准假车型不符的车子上路(比如拿着C1的驾驶证,却在开卡车);

   2.酒后驾驶(醉驾还要判刑);

   3.出了交通事故逃逸,但尚不构成犯罪(比如撞到了人,对方没有生命危险);

   4.车子上路时,没有悬挂牌照,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牌照(即便是婚车也不允许);

   5.使用伪造、变造的牌照、行驶证、驾驶证或其他车子的牌照和行驶证(比如说套牌);

   6.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即便错过高速公路出口,也不能倒车);

   7.超速(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无论是一次性还是累计被扣光12分,都必须参加满分教育培训,培训后参加并通过科目一理论考试,才能再次取得驾驶证;但如果扣分满24分以上,或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扣满12分,必须通过科目一理论考试和科目三术科考试(即路考),才能再次取得驾驶证。但如果还在实习期内(即一年)累计扣满12分,那么就得重头再来了。

   各位驾驶员,驾驶证诚可贵,且用且珍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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