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唯一 新闻门户

偷了两张纸很可能蹲大牢,冤吗?

2015年01月13日 08:01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作者:记者 吴卓尔 通讯员 周维新

  桐乡市高桥镇的张强、李翔、王勇原本是关系不错的朋友。三人中,张强做一点小生意,经济条件最好,因此,李翔和王勇多次向其借钱,并写下了借条。

  李翔有一颗追求名牌的心,尽管家中条件一般,但他平时用的都是名牌,光买个钱包就花了2000多元。为了提高所谓的“生活品质”,他前后一共向张强借了3万多元。不同于李翔,王勇借钱就是为了还赌债,他向张强一共借了4万多元。

  照理说,欠债还钱是理所当然的事。可这哥俩却动起了歪脑子。

  潜入好友卧室只为偷出两张纸

  去年年底,张强多次要求李翔还钱,可是李翔总说没钱,这让两人之间有了嫌隙,不再往来。可是因为自己的借条还在对方手里,李翔总觉得自己有把柄被张强抓着,心里总归有个疙瘩。

  去年12月22日,李翔和王勇相约吃饭。席间,李翔问王勇总共欠张强多少钱,王勇如实回答。这时,李翔对王勇说:“你之所以欠了张强这么多钱,我觉得很有可能就是他下套,让你逢赌必输,越借越多。”听李翔这么说,王勇信了。

  于是,李翔和王勇商量,一定要把他俩的借条拿回来。三人之前是很要好的朋友,李翔和王勇都知道,张强把所有的借条都放在他卧室衣柜的一个鞋盒里。李翔对王勇说,要是有机会,可以把借条偷出来,然后烧掉。

  无巧不成书。就在他们约定好的第二天,张强就主动邀约王勇在平安夜(12月24日)去家中聚会。王勇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李翔,李翔也很兴奋,再三交代王勇要把握好这个机会,两人约定一有情况随时电话联系。

  12月24日,王勇如约来到张强家聚会。正在他苦于无从下手时,张强接到桐乡朋友电话,让他赶紧到桐乡。于是张强和王勇同时出了家门,一个去桐乡,一个“回家”。

  看到张强开车走了,王勇赶紧给李翔打电话,把这个情况告诉了他。因为张强家中还有母亲和姐姐,李翔教王勇编个理由,然后名正言顺回到张强卧室偷出借条。毕竟是偷东西,王勇脑子很乱,想不出一个好理由。李翔就提示他,可以以忘记东西为由,潜入张强卧室。

  有了理由,王勇大着胆子来到了张强家,顺利把鞋盒里一整叠借条都偷了出来。按照事先约定,李翔和王勇找出了自己的两张借条,一把火烧掉了。

  两张纸或恐换来牢狱之灾

  原本事情到这里,张强应该一时半会儿发现不了,可李翔在翻看剩下的借条时,居然看见了一张出借人写着自己名字的借条。原来,这张借条是张强一个远方亲戚借钱时写下,因为张强怕被家人发现会说他,当时就把出借人写成了李翔。

  这张6万元的借条对手头原本就不宽裕的李翔来说,简直就像是天上掉下的馅饼。今年1月3日,李翔拿着借条找到了张强的远方亲戚,并说是张强让自己来要钱的,这亲戚很爽快,当场就把钱给了。

  看着这么多钱,李翔按捺着内心的喜悦离开了。可是他前脚刚走,亲戚后脚就给张强打了电话,告诉他自己已经把钱给了拿着借条的李翔。这让张强瞬间警觉,赶紧回家找鞋盒,这才发现,一整盒的借条都不见了。

  张强知道李翔不可能偷到自己藏在家里的借条,于是他打电话约李翔和王勇见面谈,可是李翔和王勇都不愿意出来。他们认为对方即便报警,警察也不能把自己怎么着,毕竟他们偷的只是两张纸。

  于是,张强来到桐乡市公安局高桥派出所报了警。可是当民警找到李翔和王勇时,两人都觉得警方是小题大做。办案民警李琦告诉两人,光偷借条的确不构成犯罪,但是以消灭债务为目的去偷借条并销毁就构成犯罪,且会按照借条上写明的金额进行论处,因为借条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不过,因为李翔借的3万多元,多用于购买实品,属于合法有效的债务,而王勇借的4万多元是用于还赌债,属于非法债务。因此,李翔必须归还向张强所借的钱,而张强和王勇之间的债务则需要两人协商解决。

  目前,李翔和王勇均以涉嫌盗窃罪,被桐乡市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文中均为化名)

  卓卓说法

  在李翔和王勇偷借条时,两人一定没有想到自己偷的两张纸居然价值7万多元,即便王勇向张强借的4万多元不是合法的有效债务,两人也等于偷了3万多元。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以消灭债务为目的,抢劫、盗窃、诈骗、抢夺合法、有效的借据、欠条等借款凭证,并且该借款凭证是确认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唯一证明的,可以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论处。卓卓只能说,这两张纸的代价实在太大了!

桐乡新闻网官方微信
桐乡新闻网官方微博
桐乡新闻网官方微信
所属专题:
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新闻标签:偷了 两张 李翔 张强 王勇编辑:匡万忠
相关稿件:
桐乡新闻网版权声明:

① 本网(桐乡新闻网)稿件下“稿件来源”项标注为“桐乡新闻网”、“钱江晚报今日桐乡”、“嘉兴日报桐乡新闻”、“桐乡电台”、“桐乡电视台”的,根据协议,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稿件之网络版权均属桐乡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 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 时须注明“稿件来源:桐乡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其他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版权所有者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573-89399348 市府网:559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