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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不孝子”今悔改 能否继承遗产?

2015年01月12日 07:39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记者 张应隆

  年轻时惹是生非,因欠下赌债,向父母讨要财物不成而大打出手;母亲晚年时重回膝下诚心悔改……近日,市民冯女士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咨询,自己的兄长重新悔改后,是否还能继承母亲遗产?

  据冯女士介绍,兄长冯平(化名)早年对父母十分不孝。上学时就时常惹是生非,毕业后也无正经工作,常与一帮“狐朋狗友”混在一起。2005年初,冯平因参与赌博,欠下一屁股赌债,走投无路之下,到家中向父母讨要钱财还债。看到老父母不肯变卖家中财物时,还大打出手。最终冯平拿走了父母家中近10万元积蓄,从此杳无音讯。一年多后,冯女士的父亲因心脏病发过世,只留下母亲一人。因怨恨不孝子“气”死了丈夫,冯女士的母亲也不愿再见儿子。照顾母亲的责任便都落在了冯女士的头上。

  2012年5月,已经“离家出走”多年的冯平突然回到家中,跪在母亲面前认错,表示愿意照顾母亲。“当时我母亲已经得了病,看到哥哥诚心悔改,我也劝母亲让他留下来。”冯女士说,毕竟不想老人心中带着遗憾走。老母亲也觉得儿子悔改了,便同意儿子回家。前不久,冯女士的母亲过世,留下一套两室一厅住宅和5万余元存款。

  “我父亲可以算是被他气死的,虽然我后来也同意他回家照顾母亲,但这是从老人角度出发,并不代表我也原谅了他。”冯女士称,这样的不孝子,她认为不应该继承父母的遗产。

  那么冯女士的兄长到底是否有权继承遗产?“不孝子”在法律上是否能够成为免去继承权的依据呢?记者联系了浙江景雅律师事务所律师喇莉娟。

  律师说法:

  喇莉娟律师表示,为了保护财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我国《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如果财产所有人(本案冯女士的母亲)生前已经通过立遗嘱或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形式,确定自己逝世后财产的分割方式,首先应当遵从遗嘱及遗赠扶养协议。

  但是,无论是法定继承人还是遗嘱继承人,如果有《继承法》第7条规定的行为之一,都将丧失继承权,即: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而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条规定: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也就是说,继承人的不当行为可能会导致丧失继承权,但得到当事人谅解,也可重新恢复。在本案中,冯平的行为就是这样一个实例。不过,冯平最终是否能取回继承权,还得由法院综合各方面因素确认才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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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新闻标签:不孝子 遗产 女士 继承权 家中 编辑:匡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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