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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女”靠谎话骗了桐乡一个男老板400多万

2015年01月09日 09:13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作者:记者 张卓君 通讯员 童剑 童法

  开着宝马车、戴着卡地亚手链,再加上精致的妆容、时髦的打扮,30岁的女子翁某乍一眼看上去确实挺有钱的。而不管是在她的微信朋友圈里,还是当面的话语里,也不时透露出自己身处豪门的信息:“我爸爸当官的,还有一个干爹在开厂”、“在宁波、深圳等地均有房产”……

   然而这一切竟都是虚构的。凭借着“富二代”、“官二代”的形象,翁某成功从一桐乡老板阿木(化名)手中骗得400余万元,用于豪赌。

   前天下午,翁某站上了桐乡市人民法院的被告席,她终将为自己的谎言付出沉重的代价。

  

  交往中透露家世显赫

   当天,市法院的三号法庭里显得格外冷清。偌大的旁听席里只坐着两名男子,他们是陪着被害人阿木前来的。

   法庭上,法官、陪审员、公诉人、辩护人等皆已就绪。面色沉重的阿木也坐在了公诉人的旁边。

   接近下午2点的开庭时间,执行法警带着被告人翁某从法庭的侧门走入。翁某一步一步走上被告席,一眼也没回头望向旁听席,因为她的家人一个也没有到场。在这一过程中,阿木紧紧盯着翁某,直到法官敲响宣布开庭的法槌。

   曾经关系如此“热络”的翁某和阿木两人,或许谁都想不到两人的见面地点里,还会有法庭。

   翁某和阿木的“友谊”开始于2013年。翁某在麻将桌上先与阿木的朋友阿兴(化名)认识了。见翁某玩得开,又像是有钱人,阿兴就把翁某带进了自己的朋友圈里。

   2013年5月,在桐乡某足浴店里,从事纺织印染生意的阿木经过阿兴介绍,认识了翁某。双方互留了电话,还加了微信。

   在随后的接触过程中,翁某自称来自宁波慈溪,和做生意的老公一直在分居。“朋友”之间的闲聊免不得提及家里。“我爸爸当官的,有个干爹在外地开厂,我还有亲戚在韩国济州岛开酒店。”翁某几番透露出“家世显赫”的信息。

   翁某开着一辆宝马车,朋友圈也常常发一些炫富的照片。渐渐地,阿木相信了翁某确系“富二代”、“官二代”,还指望翁某能在自己的生意上提供帮助。

  

  半年内“借”446万元

   2013年年底,翁某第一次开口向阿木借钱。

   阿木觉得翁某不像是借钱不还的人,立马就通过自家厂子的账户给翁某划了一笔钱过去。

   没过几天,翁某回到桐乡,并与阿木联系。见面时,阿木想着到年底还让人写借条,心里有点过意不去,便一直没有提还钱的事。

   到了去年,翁某一会儿称自己要去韩国,帮亲戚管理酒店;一会儿又说要卖掉在深圳的房子,再还钱给阿木。在这一过程中,翁某一直通过短信和微信等方式向阿木借钱。

   阿木虽然一直把钱借给翁某,但随着借出去的数额越来越大,心里不免产生了怀疑。“我从去年3月就开始怀疑你了,多次催着你还钱。”在法庭上,阿木指着翁某,愤愤说道。

   去年5月底,阿木最后借给翁某的一笔钱款为30万元。阿木称这笔钱还是他通过高利贷借的,“光利息,我就还了80万元之多。”

   阿木还说,自己曾去过慈溪,找到了翁某的家人,打听到翁某的真实背景。“你家里根本就没钱,你就是在骗人!”

   面对阿木的指责,翁某除了沉默还是沉默。

   在一个多小时的庭审时间里,翁某很少讲话,也没什么大的举动。除了必要的应答,她常常会用点头或是摇头表示。

   面对公诉人指控被告人翁某构成诈骗罪,翁某只是点了点头,表示认罪。她的辩护人也没有异议。

   通过翁某与阿木之间的聊天记录、汇款凭证、银行交易记录等证据,公诉人证实翁某在2013年12月至2014年6月之间,以借款、周转资金为由,采用“名借实骗”的方式,骗取阿木现金471万元。在2014年5月时,翁某向阿木归还过25万元。因此,翁某骗取阿木现金为446万元。

  

  拿到钱去澳门豪赌

   去年7月,翁某在振石大酒店住宿时,因涉嫌诈骗罪被桐乡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当时,翁某身上仅剩下几张存额不多的银行卡。

   446万元的巨款去哪儿了?据翁某交代,所有钱财全在澳门的赌场上花掉了。

   翁某有赌博的恶习,常常是输多赢少。但翁某并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为了去澳门赌钱,翁某虚构了自己的家庭情况和身份,不断向陆续结识的朋友们借钱。

   翁某常常在赌桌上向阿木发去借钱的短信。一收到钱,翁某就接着赌。去年5月,翁某终于赢到一笔大的,这才向阿木归还了25万元。

   其实,阿木并不是唯一的受骗者。翁某身边还有一男性朋友林某,两人是情人关系。在警方的笔录中,林某称自己也一直在给翁某钱,总共有四五百万元,就连翁某的宝马车也是林某提供的。林某直到翁某被警方带走后,才知自己被骗。

   在“富二代”、“官二代”的虚假光环下,翁某的真实家庭背景究竟是怎样的?通过其父亲、公公和桐乡副食品批发市场某保安的证词,我们可以大概知晓翁某的真实情况。

   翁某在2001年来到慈溪打工;第二年与当地人卢某结识并结婚。据卢某的父亲称,夫妻俩在慈溪欠了不少钱。

   之后,翁某和丈夫来到桐乡,在副食品批发市场开了家店。因为生意惨淡,这家店在2012年就关门了。此时,翁某和丈夫已经分居。

   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翁某去澳门赌钱的钱从何而来?翁某开始虚构家庭情况和身份,以此到处借钱,来满足自己赌博的欲望。“赢了我就能还钱了,输了就只能接着借了。”翁某彻底陷入了一个输了借、借了赌、赌了输的怪圈里。

  

  庭审中,她只说“对不起”

   阿木被翁某骗取的446万元现金,是庭上最大的争论焦点。

   在庭上,翁某的辩护人虽对罪名没有异议,但对诈骗金额的数额提出了异议。他提出,一开始翁某是抱着赢钱就会还钱的目的向阿木借钱的。所以她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算是“骗取”,这并不符合诈骗罪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认定。

   公诉人则不予认可,指出翁某无工作无资产无偿还能力,所借钱财均用于赌博。赌博是高危的违法行为,并非是有合法收益的投资,血本无归的可能性极高。根据翁某的实际情况和钱的用途,完全可以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对阿木而言,他最关心的是这446万元,翁某是否有能力偿还。“你能还多少就还多少。”阿木显然也并不指望翁某能全部偿还数额。

   “等我出来,我一定会赚钱还你。”翁某说道。阿木不以为意,已完全不相信翁某的话。

   “你的家人能替你偿还吗?”在庭上,法官不止一次询问翁某。

   面对家人无人到场的尴尬,翁某抽泣地说道,曾经她已向在敬老院工作的父亲借过15万元用于赌博。“这是他辛辛苦苦攒下的,现在我怎么再开口向他借钱。”

   翁某的弟弟在桐乡打工。在他的卡上还有25万元,是林某打来的最后一笔。法官询问翁某是否能让弟弟把钱先还给阿木,也遭到翁某的否定。“弟弟27岁还未结婚,家里的房子也要新造,他们不可能把钱给我的。”

   在翁某最后的陈述中,她沉默良久后,只向阿木说了一句“对不起”。

   历经一个多小时的庭审在这一句“对不起”中结束了,法庭宣布该案将在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后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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