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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要“躲猫猫”,污染环境抓到受重罚

2015年01月07日 09:09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作者:记者周玥 通讯员 周正来

  新年伊始,环境违法行为成为桐乡市环保局严厉打击的目标。

  昨天上午,记者从桐乡市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雳剑Ⅰ号”专项行动动员会上获悉,市环保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月活动暨2015年桐乡市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雳剑Ⅰ号”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从今年1月4日起至3月31日,为期一个季度。

  据了解,这是继去年开展“亮剑”系列执法行动后,市环保局启动的又一项铁腕治污控污行动。

  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正式施行,该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

  伴随着对新《环保法》的贯彻执行,“雳剑Ⅰ号”行动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和曝光一批典型的环境违法案件,集中整顿一批违法排污企业,着力解决一批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等拒绝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的行为,以及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标准排放污染物等行为,都在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查处的环境违法行为之列。

  此外,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行为等也在其列。

  那么,如何揪出各类“躲猫猫”的环境违法行为?

  据了解,接下来,相关部门将根据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掌握的基本情况和案件线索,筛选一批可能涉及环境违法的案件,及时开展调查,迅速采取措施予以查处。与此同时,还将加强部门联动配合,以及后续的督查,及时“回头看”。

  莫违法,违法必被查。除了明确重点查处的环境违法行为和措施,对这些违法行为更是采取“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信息公开”等措施,予以从严从重查处。对符合“行政拘留”条件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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