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报料:13867300110

租户拖欠物业费 物业公司拉闸断电

2014年12月17日 11:36 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 记者 张应隆

  “这活干得好好的,突然就没电了,造成了我们很大损失。”昨天上午,市民唐先生通过本报热线报料称,自己商铺所在的小区物业以未按时缴纳物业费为由,切断了他商铺的供电。

  物业费未缴租户遭遇物业“断电”

  据了解,唐先生目前经营着一家广告公司,在市区江南春城小区租赁了一家商铺用于办公。上周一,公司工作人员正在工作,突然断电了。刚开始唐先生以为是临时断电,却发现隔壁商铺都有电。拨打了物业公司电话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告诉唐先生,是他未按时缴纳物业费,才切断了供电,在催促唐先生尽快缴纳物业费后,物业公司才恢复供电。

  然而昨天上午8时40分,唐先生来到商铺门口时,却发现电动卷帘门无法打开,竟又一次遭遇物业公司的断电行为,这让他十分气愤。唐先生表示,从年初至今,他没有收到物业公司任何催缴物业费的信息。在毫无预兆的情况下突然断电,他无法接受。再说,物业公司无权随意切断小区住户的供电。唐先生说:“如果认真追究起来,我的公司因为断电,无法照常工作,还给我们带来了经济损失。”

  物业公司称“线路故障”所致

  记者随后联系唐先生所在江南春城小区的绿城物业公司。该公司一名王姓工作人员表示,负责催缴物业费的工作人员反映,近来已多次向唐先生发布催缴通知,唐先生置之不理,甚至还有几次将门锁了。不过,虽然催缴物业费的工作人员心中确有不满,但物业公司并未切断唐先生商铺的供电。这名工作人员称,小区住户供电线路因故障导致“跳闸”的情况时有发生,唐先生的情况或许就是故障所致。她表示,目前已安排负责维修电路的工作人员前往查看。至于唐先生“因未缴物业费而断电”一说,可能是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没有了解清状况导致的“误会”。

  记者随后又拨打该物业公司负责人肖经理的电话。肖经理表示对发生的事情并不知情。自己也未曾授意工作人员切断住户供电,具体情况等到调查后会给出一个满意的答复。

  记者了解到,年关之际,本市因物业费引起的业主、物业公司的纠纷时有发生。在许多小区,部分业主因不满物业公司的服务,拒绝、拖延缴纳物业费,而物业公司在无奈之下,用断水或断电的形式“回报”,最终双方陷入僵局。

  浙江耀城律师事务所沈洪斌律师认为,物业公司的职责是为小区提供服务,小区里的设施并非属于物业所有。物业公司因未缴物业费而暴力断水或断电的行为欠妥。而另外,如无特殊原因,小区居民拒缴、拖欠物业费的行为也不可取。沈律师表示,如果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可以根据物业管理合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桐乡新闻网官方微信
桐乡新闻网官方微博
桐乡新闻网官方微信
所属专题:
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新闻标签: 物业费 物业公司 断电 小区 供电 编辑: 匡万忠
相关稿件:
桐乡新闻网版权声明:

① 本网(桐乡新闻网)稿件下“稿件来源”项标注为“桐乡新闻网”、“钱江晚报今日桐乡”、“嘉兴日报桐乡新闻”、“桐乡电台”、“桐乡电视台”的,根据协议,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稿件之网络版权均属桐乡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 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 时须注明“稿件来源:桐乡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其他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版权所有者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573-89399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