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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心,是我想留给女儿的最宝贵财富

2014年12月10日 08:06 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 记者 张应隆 通讯员 周 洁

  讲述人姚玲(化名)女44岁

  【我读报告】

  我曾是一名社区矫正人员,曾因犯罪被判刑,对未来感到无所适从。是家人、朋友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对我的鼓励,让我重拾了生活信念,回到了生活正轨。如今,我力所能及帮助他人,回馈社会,不得不说,是国家人性化的法律制度给了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这两天,我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读到了一段话,这段话,说出了我经历这么多事情后的心声。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我来说法】

  2009年底,我因涉嫌组织传销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当年犯罪是因为我的无知,不懂法。不过法庭最终给我判了缓刑,给了我一个在监狱外改过自新的机会,这让我十分感激。这次经历在我的内心世界激起了复杂的“化学效应”。

  成为社区矫正人员后,我积极配合社区矫正工作,按时到司法所报道,汇报生活、思想情况。这期间,石门司法所工作人员庄明奎给了我很大的帮助。他告诫我虽然犯了错,但不能灰心,应该向前看,重新回到生活的正轨。

  正是他和身边朋友、亲戚对我的鼓励,让我重拾经商的念头。2010年,我开始从事化妆品直销生意。这一次,我没再触及法律的底线,生意越做越红火,改善了我家中的经济状况。

  不过,从前我只想着自己多挣钱,如今,在跌倒处重新爬起来的我,开始想要帮助别人。去年5月,我在网上看到了北京一家专门从事慈善事业的公司。公司里的许多员工为西部贫困地区的儿童送去大量衣物、课桌、书本,有的还利用假期到当地从事短期的支教工作。在照片里,我看到许许多多西部地区的孩子生活窘迫,在环境很差的条件下生活、学习。我也想为他们尽一份自己的绵薄之力。

  我通过电话联系了北京的这家公司,并花费5万余元为山区的孩子送去了一些书本、课桌。我告诉他们由于我是社区矫正人员,无法离开本地,只得请他们代我将这些东西送到西部。得知这个消息时,他们很惊讶,不过还是尽心尽力帮我把事情办妥。几个月后,当我看到孩子们用上了新书桌,手中也捧着崭新的课本时,我感到很满足,很开心。对我而言的举手之劳,或许会给他们带来一生命运的转变。

  2013年11月,我的社区矫正期满,在办理手续的时候,我对庄明奎说,很感谢他多年来对我的帮助和教育,以后我还将一如既往,热心公益事业,回馈社会。12月初,我与几名同事一起来到了杭州临安一家敬老院,我们几个人一起购买了价值40多万元的日常生活用品赠予敬老院里的数十名老人。这一回,亲眼见到老人们慈祥和蔼的笑容,让我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幸福感。

  【我的憧憬】

  这两天,我对女儿说,妈妈经历过一次法律惩罚,也许你会觉得不光彩,但现在妈妈觉得没有任何抬不起头的理由。一方面,是法律制度给了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一方面也是这次教训,让我重新审视自己。我告诉她,将来,妈妈真正想留给你的,不是几十万、上百万的财产,而是一颗如何帮助别人、为别人着想的善心。

  我也希望,通过我的这些行为,能让更多有能力的社会人士,献出自己的爱心,发扬公益事业,为社会做更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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