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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上法律难题记得找律师“为我们说话”

2014年11月07日 07:16 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 记者 张应隆

  讲述人:范爱凤(化名),40岁,新居民。

  【我读报告】

  我是一名普通的新居民,在桐乡务工已有多年。今年2月,我的侄子小龙(化名)出了交通事故,受伤严重,花了不少医疗费,但还是难以痊愈。在走投无路之下,我们通过交警部门,找到了百家律师事务所的“一米阳光”律师公益服务站,律师通过法律途径,帮我们解决了难题。

  这两天,我读到了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一段内容: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健全司法救助体系,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我觉得这段话说得太对了,我想通过我的故事,告诉大家法律服务的重要性。

  【我来说法】

  今年2月,我的侄子小龙骑着电动车在濮院与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小龙被送到医院救治。作为小龙在桐乡唯一的亲人,我第一时间赶到了医院。经过抢救,小龙脱离了危险,但医生告诉我,小龙头部受伤,半身瘫痪。这个消息犹如晴天霹雳,我赶紧打电话通知我哥哥(小龙的父亲),让他从四川老家赶来。

  没过几天,我哥哥赶到了桐乡医院,整天在医院服侍小龙的日常起居。一个多月后,看着小龙的病情逐渐好转,我们也松了一口气。但小龙的医疗费将近20万元,这笔钱里,有我哥哥多年的存款,也有向几个亲戚借的钱。医生告诉我们,接下去可能还要花更多的钱治疗,这让我们犯了难。

  小龙今年17岁,母亲已经过世,我哥哥今年60多岁了,是老来得子。他是个老实的农民,没什么文化,家庭条件也不好。小龙小学毕业后在家干了几年活就出来打工了。去年,得知我在桐乡,我哥哥将小龙送到了我这。谁知出了这样的事,我心里也难受。

  今年5月,我去了交警大队。“不是已经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吗?那肇事者不应该对我们进行赔偿吗?”面对我的问题,承办交警却说,肇事方以各种借口推脱,不愿支付赔偿款,他们也没办法。不过,得知我们的情况后,交警介绍我到“一米阳光”律师公益服务站咨询。在那里,我认识了沈丽萍律师。

  沈律师很年轻,但看得出来,她对我们的案件很有经验。我只把事情说了个大概,她就开始向我讲解解决事情的办法。

  沈律师告诉我,交通事故纠纷中,如果肇事方不愿意支付赔偿款,可以走诉讼途径,打官司解决问题。但法院在受理这类案件时,一般都要求当事方在治疗结束后,统一结算医疗费,再由肇事方一次性支付。可我们别说接下去的医疗费了,连先前的费用都还欠着钱,怎么结算得了?

  沈律师说,她曾经接手过一起类似的案件,在特殊情况下,法院是可以受理这类案件的。她说会给我们设计一个诉讼方案,过几天再跟我联系。我很不好意思地问她:“请律师很贵吧?我们拿不出什么钱来……”还没等我说完,沈律师就说,他们是公益服务站,不收费。

  后来,沈律师为我们提供援助提起了诉讼。今年8月14日,我们的案子在桐乡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沈律师据理力争,最终法院判决肇事方如数赔偿我们的医疗费用。同时,我们保留了后续治疗费以及其他项目请求赔偿的诉权。

  【我的憧憬】

  沈律师不仅帮我们解决了现在的难题,还为我们想到了以后,这让我们感动得说不出话来。我从承办交警的口中得知,沈律师他们的公益服务站,是浙江百家律师事务所“新青年”团队的一个项目,团队里共有6个青年律师每天都会在交警大队事故处理大厅轮班值岗。

  “一米阳光很少,但或许能给您带来温暖。”看到公益服务站的标语,我心中有许多感触。作为群众,我们平时不太会与诉讼、律师打交道,可是碰上法律上的难题,还真不知道怎么办。我希望,将来能有更多像沈律师这样愿意从事公益事业的律师,在我们真正需要帮助的时候,为我们说话,为我们想办法、解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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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新闻标签: 难题 小龙 医疗费 我哥哥 服务站 编辑: 匡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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