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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公告

2014年11月06日 09:28 来源: 桐乡新闻网 作者:

  广大农民朋友们:

  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环境,使雾霾加剧,危害身心健康,容易引发生命财产和交通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桐乡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细则》要求,现就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行为告知如下。

  一、2014年起全市区域内全面实施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广大农民要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自觉做到不焚烧秸秆,并积极抵制、报告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争当遵纪守法的模范。

  二、带头做好家人、亲戚、左邻右舍的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制止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职。

  三、及时清运自家农作物秸秆,推广秸秆还田,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四、对焚烧秸秆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五、拒不接受或严重阻碍秸秆禁烧监督管理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从重、从严、从快处罚。

  我们号召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立即行动起来,确保在“世界互联网”大会期间,“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为共创洁净蓝天和美丽生态家园作出贡献!

  桐乡市农业面源污染专项工作组

  二○一四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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