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戴头盔、脚穿拖鞋、超速、无证驾驶、闯红灯……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中,摩托车驾驶员涉及多种交通违法行为,最终酿成一死一重伤的惨剧。昨天上午,桐乡市交警大队对这起事故召开例行分析会,最终判定摩托车驾驶员陈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今年6月,在台州打工的陈某驾驶摩托车携女友黄某自台州出发回河南老家。6月5日凌晨1时许,行至桐乡市绕城南路和文华路交叉口时,虽然看到前方已是红灯,陈某却并未减速,并撞上了一辆半挂货车。
由于车速太快,陈某与黄某两人脱离摩托车,撞向半挂货车的车胎。陈某当场死亡,黄某头部受重伤,被送往桐乡市第一人民医院,至今还处于昏迷状态。
在昨天的事故分析会上,交警一一指出陈某的交通违法行为。首先,陈某及乘员黄某两人均未戴头盔,陈某还穿着拖鞋。其次,陈某的摩托车号牌系“套牌”,摩托车未经登记上牌,而陈某也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第三,该路段摩托车限速为60公里,陈某当时的时速在68公里至72公里,属于超速行驶。最后,视频监控中清晰地看到陈某自西向东行驶时,绕城南路早已经是红灯十多秒钟了。
记者了解到,在类似的摩托车交通事故中,摩托车存在多种违法行为的不在少数。据市交警大队统计,自7月1日至8日的一周时间里,桐乡发生交通事故近100起,其中涉及摩托车的有32起,占了近三分之一。
7至8月正是摩托车交通事故高发期。每年,桐乡交警部门都会在此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亦不例外。借此,桐乡交警部门提醒市民,无证、无牌、超员驾驶摩托车切不可取。车辆应从正规途径购买,骑行时请戴好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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