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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启动摘牌行动为基层“减负”

去“机关化” 让村(社区)干部职能归位

2014年06月06日 07:35 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为桐乡市整治村(社区)“机关化”集中行动的两个试点村(社区),梧桐街道大发社区昨天清除了50多块牌子,高桥镇三村村清理牌子22块,清理上墙制度15块,两个试点村(社区)内部各职能室只保留了1块牌子。

 

  “牌子多、上墙制度多、考核评比多一直是社区的顽症,这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整治村(社区)‘机关化’集中行动,我们从心底里拥护。不过,摘牌子、清制度只是第一步,如果工作不减下来也是没用的。”大发社区党委书记沈小萍期望摘牌行动完成之后,各部门能在具体操作中,将社区去“机关化”落到实处,真正为社区减负。

 

  早在去年10月底,桐乡就进行了一场减少村(社区)考核评比多的试验,不以台账多少衡量基层实绩优秀与否,并在今年2月份出台了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实施意见,公布了村(社区)需承担的具体事项,厘清了“权力清单”。而在整治村(社区)“机关化”的计划里,桐乡明确提出要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推进村(社区)职能归位,保证基层干部能集中精力服务群众。

 

  76条工作事项

 

  厘清村(社区)的“权力清单”

 

  一块牌子,往往就对应一个条线部门以及需要承担的各种事项。牌子多了,基层自然苦不堪言。

 

  多年以来,繁琐的行政任务、上级下达的各类考核任务困扰着村和社区,单一个社区居委会就要接受20多个条线部门的考核督查,基层干部身兼数职,得承办各上级部门交办的事项,这让他们不堪重负。三村村党总支书记李瑞松直言:“村里面若是得忙着应付各种考核评比,每个条线下来,就得忙着做台账,哪有时间走进农户家里,为老百姓做点事情呢?”

 

  基层的直观感受,坚定了桐乡整治村(社区)“机关化”的决心。《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事项》以及《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的公布则明确了基层权力事项清单,给了村、社区向条线部门乱“伸”的手说“不”的底气。

 

  桐乡市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履行职责包括36条事项,协助政府工作的事项有40条,明确了政府部门和城乡社区的工作关系,让基层在履行相关责任时有理有据。

 

  “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清理,把原来涉及10多个部门的近20项‘于法无据’的事务从城乡社区职能中清理了出去。”市民政局局长陈建良说。

 

  增强社区自治功能

 

  提升社区精细化的服务能力

 

  到6月底,全市将完成全部村(社区)机构牌子的清理工作。如何回应如大发社区党委书记沈小萍等人的担忧,确保整治村(社区)机关化的行动能取得长久实效,真正为“小巷总理”减负?

 

  桐乡的做法是“清牌子、理事项、强机制、抓服务”,明确是否挂牌和制度上墙不得作为对村(社区)工作考评的依据;市里各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额外增加村(社区)的工作事项;上级部门在对基层考核时应以多看现场、多摸实情为主,减轻基层的台账压力。

 

  “村、社区最主要的职能还是为老百姓服务,要增强城乡社区的自治功能,推动他们更好地履行自治职责及协助政府工作任务。”陈建良表示,接下来还将进一步激发基层社会组织的活力,推动社区工作者向社会工作者转变,通过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等方式,培育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提升社区精细化的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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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 记者 周志鹏 编辑: 王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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