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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法院首次组织环保非诉案听证审查

2014年05月06日 07:45 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对环保非诉案件组织公开听证,是希望企业与部门之间能够把‘事讲清’、‘话说明’、‘理辨透’。”昨天下午,桐乡市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叶克钊告诉记者,该院对本市环保部门申请执行某羊毛衫涂印有限公司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审查,这是嘉兴各基层法院首次对环保非诉案件进行听证审查。

 

  据了解,所谓非诉执行案件审查,是指行政机关作出裁决之后,被执行人没有在法定期限内通过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对自己的权利行使救济,行政机关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决定是否强制执行前,首先要审查行政机关裁决的合法性。

 

  2013年10月,市环保部门对本市某涂印公司涉嫌违反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行为立案调查。后查明了该公司未按规定将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分别进行处理后再排入管网,其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桐乡市环保局遂对该公司作出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然而,该公司既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议和起诉,也未在书面催缴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处罚决定,市环保局因此向桐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今年4月22日召开的听证会上,作为被申请人,该公司认为排放生活污水以及工业污水没有环保部门所说的那么严重,所以才对环保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拒不履行。为此,环保部门代表宣读了强制执行申请书,陈述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程序、法律等依据。

 

  在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之后,桐乡法院对申请执行材料进行书面审查,结合各方意见对申请执行人的行政处罚申请作出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在明确了自己的权利义务和相关法律法规之后,这家涂印公司最终表示愿意履行罚款。

 

  “举行环保非诉执行案件听证会,对政府、企业、老百姓都具有特别意义。”叶克钊告诉记者,一般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被执行人与裁决机关之间的矛盾较深。而由法院主持举行听证,各方当事人能够较为心平气和地面对面沟通,听取对方意见。听证也能让裁决机关更清楚地了解被执行人的境遇,让被执行人更明确地获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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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 记者 张应隆 通讯员 蔡秀敏 编辑: 王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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