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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市场化”给合作医疗报销上了“安全锁”

2014年03月06日 08:47 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没想到稽查人员能够实地走访这么多次,这回我们真的相信合作医疗筹资的合理使用是有保障了。”近日,记者跟随合作医疗意外伤害保险稽查人员走访时,村民们如是说。

 

  “这几天,稽查人员来过好几次。”崇福镇的村民老李说,他看到稽查人员拿着笔、相机进进出出非常认真。原来,不久前,同村的王某受雇给村上某户做水泥工,建房时不慎从二楼摔下,在嘉兴医院治疗,共花费医药费约4.2万元。而王某自称家中墙角砖块松动,拿梯补砖块时从梯子上摔下。稽查人员调查时,王某还拿了梯子演示,看上去十分逼真。后来,稽查人员上门调查了3次,经过多方核实,最终确认王某受伤是给某户建房做水泥工,建房时不慎从二楼跌落的,这一情况也得到户主的确认。

 

  “按照合作医疗意外保险政策,部分车祸、存在雇佣关系等有赔付相对责任人的情况是不能报销的。”稽查人员说,近年来,桐乡市出现两起合作医疗骗保案件,因当事人拒绝返还合作医疗基金而被移送公安机关。

 

  桐乡市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合作医疗筹资的合理使用不仅使群众应保尽保,还包括保障资金不会被骗保。然而,在意外伤害事件中,一些参保人员会采取伪造现场、串口供等方法,骗取合作医疗基金。此前,桐乡市实施的是医疗机构、镇合管办、市合管办三级稽查制度。然而桐乡市合管办只有7名工作人员,各个乡镇街道基层工作人员也在1至2名,而且仅有这些工作人员还要负责窗口业务办理等其他业务,工作压力较大,这就使参保群众意外伤害保险处理的准确性、及时性、公平性等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为让服务更优,稽查更有保障,去年4月,桐乡市探索试点推进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意外伤害服务外包保险。据了解,在这种模式下,通过政府招标筛选,引进符合要求的商业保险公司参与意外伤害调查工作,借用商业保险公司专业化队伍的“市场之手”使基金能真正为符合报销条件的人服务。

 

  “商业保险公司拥有专业化、基层网点覆盖广等优势。”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及时、公平的调查,让该享受报销的群众享受报销时提质提速,不符合报销条件的及时排除,确保基金得到合理使用。”

 

  据悉,截至目前,稽查人员共接收1054人次意外伤害报销款,查实244人次不可报销,涉及发票金额415.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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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 记者 牟凤娇 通讯员 高 蕴 编辑: 匡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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