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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茶妹”高消费奶茶店里偷钱用

2013年12月11日 07:57 来源: 《今日桐乡》

  “90后”女孩姚蜜(化名)家境一般,父母都是农民,可是家里人十分宠爱她,自小衣食无忧。初中毕业后,她虽只是打点零工,却依旧保持高额的消费,最终因为手头缺钱用、多次盗窃工作过的奶茶店而走上了犯罪道路。

 

  尽管家里条件一般,可姚蜜的吃穿用度一点也不差,初中毕业后,她以不想上学为由待业在家。之后好几年里,她虽然学历不高,找工作却十分挑剔,好工作找不到,太苦太累的又不想干,所以一直没有稳定的工作。

 

  今年3月,姚蜜在市区找到一份奶茶店的工作,因为是上早班,老板特地给她配了一把钥匙,之后她不慎把钥匙丢了,自己又去配了一把新钥匙。本以为这份工作会长久做下去,可是她却因为受不了每天按时按点上班,又不能吃苦,不认真工作,没过多久,就被老板开除了,且收回了新配的钥匙。

 

  没了工作,每天却一直保持着两三百元的消费水平,就算打一次麻将输赢也在千元以上。无奈之下,姚蜜只得向身边的朋友借钱,可是即便这样,她依旧无法维持自己的开销。

 

  一次在整理衣服时,姚蜜发现了之前遗失的奶茶店钥匙。因为知晓奶茶店生意不错,急于要钱的姚蜜决定大着胆子去奶茶店“走”一趟。5月初的一天深夜,她趁奶茶店关门后无人之机,用钥匙开门进去,她知道老板平时习惯把钱放在何处,进去一翻就找到了几千元钱,但她不敢多拿,怕被人发现,只偷了三四百元钱走了。

 

  尝到了甜头后,姚蜜胆子越来越大,偷窃的频率越来越高,钱也越偷越多。最终在一天老板清点营业额时才发现店里的钱被盗窃了,他赶紧查看监控录像,一眼认出了小偷就是曾经工作过的店员姚蜜。直到案发时,她一共去奶茶店偷窃了9次,偷窃金额高达15000元。 

 

    桐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姚蜜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对其作出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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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今日桐乡》 作者: 记者 吴卓尔 通讯员 童法 童剑 编辑: 胡银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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