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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父遗产赠侄子 侄女不服上法庭

2013年11月26日 08:19 来源: 《今日桐乡》

    老李是名五保户,终生未娶,晚年一直由侄子小峰照顾。老李去世后,留下遗嘱将自己的所有财产留给小峰,其中包括现在小峰堂姐小芳居住的一套房屋。小峰要求堂姐尽快搬出遭拒后,无奈之下将堂姐告上了法庭。


  小峰告诉记者,他和叔父感情深厚,叔父晚年一直由他照顾,因此,2011年9月,叔父亲笔写下了一份遗嘱,称等自己百年以后,把自己所有的房产、银行存款等财产赠送给侄子小峰,这其中就包括了现在小峰堂姐居住的一套房屋。


  2012年8月,老李去世。小峰拿着叔父留下的遗嘱找到堂姐,希望堂姐尽快搬家。面对这一情况,小峰的堂姐说什么也不愿意搬。她说,自己住了这么多年的房子怎么可以说搬就搬,况且当初也是叔父同意让她住的。堂姐甚至怀疑遗嘱的真实性,她认为自己作为侄女,应该也可以分到叔父的遗产。


  为此,双方始终争执不下,小峰无奈之下便把堂姐告上了法庭。经法庭调解,最终确认老李所留遗产均归小峰所有,小芳可以在老李所留房屋内再居住一年,期满后立即腾空搬离。
 

  审理本案的法官解释说,小峰和小芳是老李的侄子、侄女,均不属于法定继承人,对于李某的财产不享有法定继承权,但可以通过遗赠的方式取得财产,故老李所书的遗嘱在法律性质上属于“遗赠”。老李在遗嘱中已明确所有财产归侄儿小峰所有,因此,法院才作出上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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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今日桐乡》 作者: 记者 吴卓尔 通讯员 童法 编辑: 宋琼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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