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来信:近日,乌镇镇南宫社区居民吴永庥给本报来信反映,他的女儿吴月芬出嫁多年,但户口一直留在娘家,如今想迁至丈夫家——濮院镇花园新村,却被告知不允许迁入。吴永庥认为,这是正常的户口迁移,为何不能迁入?他想让记者帮忙咨询一下其中原因。
记者核实:由于吴永庥在信中没有留下具体的联系方式,记者只能根据来信地址联系了乌镇镇南宫社区居委会主任丁华君。据她介绍,吴月芬于1997年嫁至濮院镇花园新村,由于丈夫家中人多房小,吴月芬夫妻俩和孩子于2006年开始租公房居住。结婚时,吴月芬的户口并未迁至丈夫家,至今仍留在乌镇娘家,可娘家转让了住房,目前有户无房,因此吴月芬很希望将户口迁至濮院丈夫家。可是在办理过程中,相关部门回复不符合迁移政策,不能迁移。
丁华君说,户口迁出只要户口接收地同意即可,像吴月芬的户口迁移情况,不需要向南宫社区递交任何资料,只要花园新村所在的梅园社区同意迁入即可。
濮院镇梅园社区居委会党总支书记倪丽秋告诉记者,濮院镇由于古镇保护被列入户口控制区,对户口迁移有一定限制。“夫妻投靠、未婚子女投靠、大学生毕业回原籍、部队退伍、劳教释放等情况允许迁入,其他一般都不允许。”倪丽秋说,吴月芬原本可以以“夫妻投靠”迁入夫家,但调查发现吴月芬丈夫的户口早年已迁至桐乡市区,因此,她的户口不符合迁移条件。
相关部门表示: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工作人员孙晨介绍,即使濮院没有限制户口迁移政策,像吴月芬的情况按照相关政策也不允许迁入。“我国的户口迁移政策要求遵循人户一致的原则,市民提出户口迁移申请后,相关部门会展开调查,吴月芬并未居住在濮院镇花园新村,因此不符合人户一致的原则。”孙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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