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元镇的低保户张正华患有重度残疾,大笔治疗费用使他家原本困难的生活雪上加霜。如今,随着海盐县全国首批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的有力推进,这一困扰他家的“难题”将得到解决。记者昨天了解到,张正华提出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申请已经通过通元镇民政办审核,待提交县民政局审批后,他治疗费用中的自负部分将得到全额救助。
去年,海盐县以全国首批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单位为契机,通过完善救助政策,创新救助模式,整合社会资源,提高救助水平等举措,在全县建立起了资金来源稳定、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操作方便快捷、群众满意社会认同的医疗救助制度,有效解决了重特大疾病患者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为现有的医疗保障体系提供强有力的补充和支撑。
海盐县对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救助,将救助范围从低保户、三无人员、五保人员等7种救助对象发展到重点优抚对象、三老人员和低收入户等3大类10种救助对象。
海盐县对特殊病种的种类进行了增加和变更,在儿童白血病等8个病种的基础上增至20个病种,规定重特大疾病范围界定与当年度海盐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相一致,确保今后能及时增加重特大疾病病种,使更多特殊病种患者享受到医疗救助政策,同时坚持动态管理,每月核对新增和退出人员,及时调整相应的救助工作。
为最大程度保障困难群众就医,海盐县大幅提高了救助金额标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最高比例从不低于50%提高到100%,全年民政医疗救助最高救助额度从8万元提高到12万元。同时,海盐县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与慈善救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等资源有效对接,建立起多层次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体系。
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管理服务中心于海平介绍:“海盐提升了重特大疾病救助的宽度和广度,低保户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比例为80%,加上慈善大病救助比例20%,低保户治疗费用中自负部分可以得到全额报销,目前,2012年度的申报审批工作正在抓紧开展,力争尽快让救助对象拿到报销款。”
据统计,海盐县去年共出资73.4万元为4078名低保户、三无人员和五保对象免费参保。“慈善普惠助医”项目发放118.3万元惠及5915人。“慈善大病救助”项目发放62.5万元惠及困难人员120人。海盐县城乡困难人员医疗救助累计达19509人次,救助金额达541.67万元,按全县常住人口计算,人均救助额近15元。
所属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