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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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水平,山东省昌邑市自4月5日起在全市推行“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并争取2012年底全面普及家庭医生式服务。
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参与范围。通过宣传使居民了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地点、联系方式服务内容以及家庭医生式服务概念,在坚持居民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家庭医生式服务协议书》,开展家庭医生式服务。
提供四类服务,保障居民健康。免费为居民提供健康状况了解、健康信息早知道、分类服务我主动、贴心服务我上门基本服务,针对行动不便并有需求的老人提供上门健康咨询和指导服务。
活化多种模式,服务更为便民。建立家庭医生分片包户制,实施上门服务巡诊治,建立居民的信息交流平台,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电话诊疗等方式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严格工作规范,打造服务品牌。根据辖区实际居民户数,一个服务团队一般由全科医生、社区护士、防保人员3人组成,原则上每个团队负责300户家庭,最多不超过500户;居民自愿自由选择团队并签约,一个签约周期原则上不少于1年,期满后如需解约须告知服务团队并确认签字,不提出解约视为自动续约。在居民易于看见的位置安装社区卫生服务团队公示牌或宣传栏,标明团队人员姓名、联系电话、投诉电话。家庭医生在开展入户服务时,穿统一制服并佩戴胸牌,携带家庭医生工作包、通信工具和工作记录本,在指定的服务区域内开展相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如遇有疑难、急重症或受社区诊疗条件限制,符合卫生行政部门双向转诊,并履行转诊手续;服务过程中注意沟通技巧,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建立全方位、全过程的“医患沟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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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人民网
作者:
王淑霞 胡颖飞
编辑:
宋琼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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