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乡换届中,山东省临沭县坚持把考察对象的民意调查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注重倾听来自各个领域、各个层面的声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目前,有2名领导干部因分管工作成绩一般、群众评价较差被暂缓使用。
参加民意调查的范围既包括未参加民主测评的“两代表一委员”、本系统的职工代表,又包括部分群众代表和服务对象。在确保参加调查对象政治素质的基础上,尽可能地把熟悉考察对象情况的各个领域、层面的干部群众纳入民意调查范围,努力做到应覆盖的全覆盖,以便能够真实反映考察对象社会公认度和群众满意率。同时,充分考虑参加人员的知情度,不知情的不勉强参加。
该县将考察对象的民意调查细化为思想政治与道德品行、开拓创新与敬业精神、工作实绩与履职情况、联系群众与办实事情况、廉洁自律和接受监督、公众形象等六大方面的内容。在具体的子内容设置上,根据考察对象工作任务、工作需要和具体特点确定。实施过程中,坚持“一人一表”,提高民意调查的针对性与准确性。
民意调查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联合实施,采取问卷调查为主,电话调查、网络调查为辅的方式进行。问卷调查通常采取无记名填表的方式进行。如果问卷调查的结果分歧较大,适当采取电话调查和网络调查的方式进行补充调查,确保调查结果的真实性。调查中,合理确定参加调查人员的数量以及各领域、层次之间的人数比例,并采取赋值加权计算法来计算满意度,以保证调查数据的可信度和准确度。同时,严肃调查纪律,坚决防范和查处调查中的人为干扰因素。若发现调查对象通过不正当手段影响调查的,一经查实,暂缓提拔使用;有违纪违法行为的,排除出考察对象队伍,视情况给予相应处分。
该县切实把民意调查结果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参考。对分管工作民意反映一般或较差的,由调查组根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实绩分析、个别谈话和综合评价等情况,认真分析原因,进一步核实,并查阅有关资料充分分析考证。经全面深入考察,对个别敢抓敢管、因工作方法不当,引起群众误解导致民意调查结果一般的,及时给予澄清;对确属工作不力,导致工作实绩较差、群众意见较大的,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对群众意见特别大的,坚决予以调整。
所属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