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隐匿财产的被告没了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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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2月1日)上午,沈靖等3名当事人来到桐乡法院立案大厅,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被告朱琴立即支付拖欠了近1年的11万元借款。
立案后,法院立即对朱琴的财产情况开展调查。在核实了“朱琴在濮院做小生意,有一辆轿车”等相关信息后,受理该案的民二庭朱法官马上联系了执行庭执行员赶往濮院,将朱琴的轿车扣押,并当场进行了调解,朱琴同意在5天之内付清借款。至此,沈靖等3名当事人被拖欠将近1年的借款终于有了着落。“没想到法官的办事效率这么高,之前心里很没底,担心拿不回钱还得搭上诉讼费。”沈靖说。
针对被告人钻法律空子在诉讼期间隐匿、转移财产等问题造成执行难,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等问题,桐乡法院完善审理执行兼顾机制,对一些债权债务关系比较明确,被告有一定财产可执行的案件实行关口前移,不拘泥一定的形式,迅速查封、扣押被告的财产,迫使被告进行调解。据悉,今年年初以来,法院共对8起类似的案件进行了快调快执,执行到位资金57.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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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南湖晚报
作者:
晚报驻桐乡记者 马国海 通讯员 蔡秀敏 强盛
编辑:
朱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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