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只有把司法权的行使尽可能地置于阳光之下,才能最大限度地遏制背离公正司法的行为。近年来,市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公开就是责任的理念,自觉将司法公开作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主渠道,全面推行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等制度,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不断创新司法公开的方式方法,初步建立起开放、透明、便民的现代化阳光司法新机制。
据悉,2009年,市人民法院立案接待大厅被命名为“全省法院立案接待大厅文明窗口”。几年来,该院按照公开、便民的要求,完善立案信访窗口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公开立案条件,制作常用诉状模板,方便群众诉讼。
印制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申请执行须知等诉讼指南材料,向群众免费赠阅。做好诉讼指导和服务工作,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向当事人提供外网查询密码,当事人借此可以在浙江法院网查询该案的相关审理、执行信息,及时了解、跟踪案件的进展情况。
而对于公开开庭的案件,庭审前通过法院互联网、室外LED大屏幕,滚动播放各类案件开庭信息。人民法庭还通过在宣传栏张贴开庭公告等方式,方便群众旁听庭审。庭审时,当事人的近亲属、媒体记者和社会公众经过安检后可以旁听所有公开开庭的案件,不设置任何障碍。为了方便媒体报道,还在审判庭旁听席上专门设置了媒体席,保证记者旁听。开庭时不仅同步录音录像和直播录播,还实现了档案数字化管理,方便电子阅卷。
除此之外,市人民法院还将具有评估、拍卖资质的机构列表向当事人公开,并在互联网上加大执行公开力度,开辟反规避执行活动专栏,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予以网上曝光。履行相关的执行告知义务,促进执行工作透明化。
执行中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重大措施后,均及时将相应的法律文书送达双方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执行行为的,及时向申请执行人说明原因;执行款严格按照省高院要求的时间发放,评估报告及时送达双方当事人。
还特别制订了《裁判文书上网实施方案》,对判决书中真实人名、单位名称可以隐去,当事人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可以删除。确定裁判文书上网任务,要求各审判业务庭每月提交上网公布的判决书应当达到该庭当月生效判决书的50%以上,每月统计通报,纳入全院“五项考评”。未达到上述最低上网率的,以未履行工作职责论,予以严厉扣分。
记者了解到,该院门户网站上还公布了法院基本情况、法院各部门职责、与当事人相关的内部规范性文件,如档案查阅条件和程序等,还把该院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考勤管理规定等制度公之于众,接受群众监督。
据悉,该院今年已开展了8次“公众开放日”活动,参加人员150余人次。邀请特邀监督员旁听案件并抽查案件,回访当事人,对干警的工作作风、生活作风进行调查。做好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定期邀请他们旁听案件审理,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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