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声播报】
提前介入
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老沈原是桐乡市濮院镇新濮村一个出了名的上访户,因隔壁邻居违章建房,70多岁的老沈多次奔赴桐乡、嘉兴甚至省里的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今年,老沈反映的问题在濮院检察室检察人员的帮助下得到处理,他不再牢骚满腹,而是主动成为镇检察室的义务宣传员,凡村里人遇到棘手的事情,他总是一个劲地让村里人去找检察室帮忙。
“老沈的转变很不容易啊。”濮院检察室主任姚光亮对老沈的事情记忆犹新。2010年底的一天,老沈气喘吁吁地来到检察室,反映邻居沈某违章建房一事,说着说着,情绪激动的老人拍起了桌子,质问为什么不处理违章建房的事。姚光亮一边给他泡茶,一边安抚他的情绪,并承诺一经查清属实,一定严肃处理。
姚光亮极重视对老沈的承诺。他和检察室的同志从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了解到,老沈反映的情况属实,但为什么搭建违章建筑的行为不仅没有停止,反而更加严重呢?在检察室同志实地走访调查后,与桐乡市国土资源局进行了沟通协调,推动了国土部门作出立案和强制拆除的决定。
在走访过程中,检察室的同志还了解到老沈的家庭十分困难,他儿子患有精神病且没有成家,需常年用药物控制病情。“家庭的不幸和经济负担太重也是老沈怨恨频生的一个原因,容易造成他和邻里之间的冲突。所以我们建议村委会对这户家庭进行适当照顾。”检察室的建议得到了村委会重视。
作为嘉兴市首家基层检察室,濮院检察室自2010年11月26日成立以来,把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到了基层,畅通了基层群众的诉求渠道,主动服务村级组织换届、开展法制宣传、参与当地政府重大项目和涉及民生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效显著,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老百姓的欢迎。
【实践路径】
基层检察室
让检察工作重心下移
在新市镇设立检察室,这是桐乡市检察院应对新形势需要的一个创新之举。
在广大农村,检察院和农民群众间仿佛隔着一道沟。检察机关只在县(市、区)级才设有检察院,缺乏类似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一样的农村基层“阵地”机构,对农民群众的需求掌握不及时,农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认识不清。
另一方面,随着城市化、工业化日益推进,我市广大农村经济交往活动日益频繁,无论是新市镇,还是村集体经济实力都跃上新台阶,镇村两级干部的权力很大。如何把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广大农村,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方面的职能作用,这是统筹城乡走在前列的嘉兴所面临的一个课题。
桐乡市人民检察院驻濮院检察室的辖区范围包括濮院、乌镇、龙翔三地。“嘉兴农村的经济发展很快,基层的权力较大,在嘉兴设立基层检察室是服务统筹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需要,也是我市拓宽基层法律监督视角,创新检察机关工作方法,改进工作方式的一次有益尝试,为检察机关创新社会管理创造了一个贴近百姓的平台。”桐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跃说,检察室将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到了基层,实现了检察工作重心下移,切实畅通了群众的诉求渠道。
在村级组织换届中,检察室检察人员多次走访镇、街道、村,对选举情况进行调研,认真听取群众反映,配合选举单位公平公开公正开展工作,确保不出现违规问题和不规范现象;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检察人员通过参与综治例会、走访综治工作管理大队、深入农村对当前突出问题进行调研等形式,发现群众中的矛盾和产生的原因,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对村委会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中,及时发现了村级财务漏洞,不仅挽回了国家和群众的损失,还促进了村级财务制度的完善。
今年初以来,检察室还积极参与镇(街道)、村级建设投资项目的招投标,改变了以往基层检察院只参与市级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局面,将职务犯罪预防等工作延伸到了基层。
濮院检察室辖区内有全国最大的羊毛衫市场、乌镇国际旅游区和全市“两新”工程建设试点单位,招投标项目多、投入资金大、涉及范围广,相当一部分项目涉及民生民利,而之前基层检察院一般只参与市级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对基层一线招投标活动的职务犯罪预防和执法监督等工作还存在一定盲区。针对这一情况,检察室主动与当地党委政府沟通后,镇招标办都会在招标活动的前一天通知检察室派员参与,检察人员对招投标过程是否公正公平公开进行严格把关和监督。“这一工作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群众的欢迎,因为以前没有我们参与,就算招投标公平公正,老百姓也会有猜疑,现在,有了检察机关介入其中,老百姓就放心了,党委政府的压力也小了很多。”濮院检察室的陈瑞学说,截至目前,濮院检察室已参与20余项招投标活动,所涉资金1000余万元。
【记者点睛】
统筹城乡发展需要一个
延伸至基层的法律监督触角
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关键是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特点、形式,法治建设的现状和需求,主动对接,创新履职服务内容、模式和举措,形成特色化、亮点化、品牌化的工作效应。桐乡检察机关为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积极试点设立基层检察室,一方面,充分发挥检察室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扩大和开辟了案源渠道,发挥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工作站”作用;另一方面,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做到第一时间发现可能出现的苗头,第一时间弄清楚情况和缘由,第一时间协调或反馈给有关部门,成为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前哨站”。这种做法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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