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取公司财物 藏于租房被查
2011年01月17日 09:29来源:
南湖晚报
作者:通讯员 陆莹涯
利用职务之便盗取公司产成品的陈某,在民警对出租房屋的细致检查中露出了马脚。
1月3日,桐乡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出租房屋开展检查工作。下午,民警敲开了梧桐街道百乐小区一租房的房门,前来应门的男子告诉民警,屋主姓陈,还在上班,他是陈某的朋友,是过来玩的。租房内堆放着装得满满当当的7个包装袋,其中4个藏在床底,袋子不大,却很重。民警打开袋子一看,发现里面是一些黑色粉末状的东西。通过询问,男子吞吞吐吐地告诉民警,陈某在桐乡一家钴业公司上班,这些可能是公司的东西。民警立即对这些黑色粉末进行了检验。证实这些确实是陈某所在单位的产成品——四氧化三钴,主要用于制作各类数码产品的电池。随后,民警将在单位上班的陈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陈某在该钴业公司上班已经2年了,被提升为包装班班长。几年前,陈某在老家养鸡亏了本,负债累累。一次,陈某听说四氧化三钴很值钱,2010年11月15日,他趁人不注意将四氧化三钴装在包装袋中并暂时藏匿于过道隐秘处。晚上待工人都下班之后,陈某再回到公司将赃物取出。因为公司规定班长级以上员工可自由出入,陈某在此后的2个月时间内连续偷盗6次未被人怀疑,直到被警方查获,陈某已盗取四氧化三钴200余公斤,案值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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