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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保安做盗贼 派出所民警来除害

2010年07月11日 19:25来源: 桐乡新闻网 作者:通讯员 李爱华

  本网讯 高某和虞某同在一个物业做保安,但两个人狼狈为奸,一个盗窃、一个收赃,结果双双走进了拘留所。


  7月6日,高某在网吧玩了后出来,看到一辆电瓶车没锁,很容易偷盗,他想偷又不敢偷,犹豫了半天之后,他拔下了钥匙回到上班地方,跟同事虞某说起了这事还觉得可惜。不一会儿,高某壮了壮胆还是去把那辆电瓶车偷了回来,虞某看到车子蛮新的,出价200元买了下来。没想到,接到报警的梧桐派出所民警很快查到了他们的头上,证据确凿,两人同时被进了拘留所,高某因盗窃被处行政拘留14日,虞某因收赃处行政拘留 日并处罚款500元。

 
  这起盗窃事件给我们敲醒了警钟,物业保安不同于公安机关和保安公司招聘的保安人员,他们没有经过严格的政审,从业门槛非常低,难保良莠不齐。如何加强物业保安人员的辨别与管理,防范“保安人员”可能会成为身边随时引爆的地雷,这是需要物业公司和社会各界共同面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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