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来,一个人一生中能够做一回老师,是非常幸运的事。
上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中期,我在桐乡一中做了七年语文老师。那时候,我在工作上从一开始就铆足了劲。为了提高学生的写作水平,我要求他们养成写日记的习惯,起初是一周至少写3篇,每篇字数不少于300字,后来增加到一天写一篇,每篇字数不少于400字。为了让这个规定得以持续下去,我是每篇必阅必改,而且每篇都写上评语,有时候评语的字数甚至超过学生整篇日记的字数。学生们有些惊讶,他们原以为写日记只是老师的一种强迫手段,没想到里面还有许多他们感兴趣的东西。因为写日记成了他们与我交流思想的平台,读我的评语也成了他们每天最为快乐的事情之一。
学生曹宇芳无疑是这批学生中最为出色的。她的学业极好,因为写日记而爱上了写文章。据她母亲讲,为了完成每天一篇的日记,常常要在完成其他作业之后,边洗脚边与同为语文老师的母亲探讨当天的日记题材,然后在父母都入睡以后开始写作。这样的习惯一直保持到了假期。她母亲几乎有些不理解地告诉我,即使到了暑假,女儿也会挑灯夜战,每天写日记到深夜,怎么劝也没用。我当时还真有点担心她“走火入魔”了。因为在那段时间里我曾把她的几篇作文推荐给了《中学语文报》发表,这可能极大地提高了她的积极性。曹宇芳后来考取了北京大学。
在我的教师生涯中,更多的是令人难忘的愉悦。记得做教师第一年圣诞节到来的时候,我突发奇想,准备在班上搞一个烛光晚会。我让学生们在教室里坐着,每人面前点一枝蜡烛,等待圣诞老人的到来。他们问:谁是圣诞老人?我说,当然是我啦。学生们瞪大眼睛兴奋不已,说:还有礼物吗?我笑而不答。当我穿上圣诞老人的红衣服,戴上红帽子出现在教室门口时,全班学生欢呼雀跃。他们惊喜地发现圣诞老人的衣兜里塞满了好吃的好玩的,而圣诞老人的慈爱对每个孩子又都是公平的,不论成绩优劣,不论乖巧与否,都会一点一点地分给他们。然后,我便带着孩子们开始在校园里漫步,一枝枝小蜡烛排成了一支长队,在黑漆漆的校园里形成了一条或隐或现的光带,煞是好看。
也许还有一件事也让学生们难以忘怀。我曾经在读大学的时候说过相声,因为我和我的搭档表演的相声很成功,于是成了学校以后每次文艺汇演的保留节目,还有幸参加了省大学生艺术节。身为人师之后,为了再一次过把相声瘾,我开始物色一个能说会道的学生做我的搭档。为了增加喜剧效果,我特意找了一个身材较矮的女学生来跟我这个1米80的高个子搭档说相声。我们自编自导自演,在校园艺术节上一亮相便赢得了师生们一致的赞誉,后来同样成为了学校每年艺术节期间的“传统节目”。 以至于镇上四中的许多学生每到一中举办艺术节时,都要逃课来看我们的相声表演。在那个时候,也算是有了一批忠实的粉丝。而那个能说会道的女生叫陆绮虹,现在在嘉兴电视台做一个栏目的新闻主播。
在我的心目中,学生不仅仅是我的弟子,也是我的朋友,我和他们之间可以达到亲密无间的程度。我们的交往有时候似乎已经超出了师生应有的严肃和规矩。记得有一次,我自己不小心被开水烫伤了脚,走路都很痛,休息了一天便咬咬牙一瘸一拐地上班去了。进入教室,我搬了个凳子坐在讲台前,并告诉学生,自己这几天脚烫伤了不能动,请大家上课自觉点。谁料此言一出,一个调皮蛋忽然大腿一拍,说道:“哎呀,真是太赞(桐乡方言‘绝好’的意思)了!”引得全班同学一片哄堂大笑,我也是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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