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制度+流程"推进村务管理规范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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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农村的形势发生巨大变化,山东省沂源县通过调研发现,已有的村务管理制度有的不适应新形势要求,有的缺乏有效规范的监督机制,流于形式。为此,沂源县探索出了一条以“决策民主、程序规范、办事公开、机制完善、约束有力”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新路子,通过大力实施“制度+流程”的管理模式和流程化操作,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村章镇监管”促规范。4月6日,鲁村镇二村干部,拿着村里与外地客商签订的“农资销售担保合同”,到该镇农经站申请盖章。工作人员审查后发现,这样重大的事项竟没有村民代表签字,程序不合法,未予盖章。
“这是鲁村镇实行‘村章镇监管’以来,退回的第306件不符合程序的盖章申请。”该镇农经站站长齐新山说。
鲁村镇党委书记武光明介绍:以前,村章管理存在着管章的人乱、用章的程序乱、公章刻制乱和换届交接乱“四乱”现象,引发了很多社会矛盾。针对这些现象,镇上实行了“村章镇监管”。这一办法与决策各类用章事项的办事程序相配套,在工作中,镇上只对用印事项的决策程序把关。截至目前,全镇共办理各村印章使用40000余件次,避免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阳光村务“四公示”、“七步走”。沂源县把村级事务分为常规、重要和重大三类事项,不同类别的事项采取不同的民主决策程序,在重大事项上推行了“四公示”、“七步走”。“四公示”即公示政策、公示事项、公示方案、公示结果;“七步走”即先由村“两委”提方案,村民代表和党员会议定方案,然后入户征求意见、研究修订方案,再户户签字定方案、张榜公布方案,最后公告办理结果。
这一制度流程成为该县规范村务管理的一大手笔。燕崖乡偏良山村以前曾是让乡党委政府头痛的“老大难村”,自实行村务规范化管理后,村干部转变“官”念,改“替民做主”为“让民做主”,一些难题也迎刃而解。
去年,该村筹资30多万元硬化了2000多米的主街道,在修建过程中,严格按照“四公示”、“七步走”进行办理,整个工程进展顺利。村民赞誉到:“铺下的是路,连接的是心,通达的是富。”
“四把关一审批”制度(即包村干部、责任区书记、主管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逐层把关;由镇党委政府把关审批),为集体资产处置设立了“刚性门槛”;村财务“村所有、镇监管”制度和财务月结承诺书制度,成为破解农村财务难题的“金钥匙”……
一项项制度、一个个流程犹如一道道“防火墙”,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打下了坚实基础。去年,全县农村群众上访总数下降了16%,在全县信访总数中的比重下降了13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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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淄博新闻网
作者:
苏向阳 张寿玉 任鸣 左效强
编辑:
沈正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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